第496章 两害相权取其轻(3 / 6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“比如:我办了卡,到手后直接全部套现刷出来,便不还了。”
  “或者我明明知道刷出来用掉后,自己没有能力归还,但依然这么做了。”
  “只有这样....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”
  说到这里,王十二听得是连连点头。
  专业基础方面他是没问题,但一些法律上的关联性、拓展性,还有待加强。
  眼下金胜.....就相当於化身『讲师』,帮助他进一步理解、消化。
  这节课放在网上,高低得卖个99块。
  “最后.....咱们来说回这个借贷案。”
  “委託人之所以愿意出借这笔款项,是出於对朋友的信任。”
  “相信他是真的因为生意周转出了问题,才会帮这个忙。”
  “这叫:基於错误认识,处分財產。”
  “再加上时间到期,他却一分都不还,还找各种理由搪塞了半年,在主观上已经具有了『非法占有』的目的。”
  “只要把这些,全都形成法律意见书交给法院就行了。”
  “当法官看到这份东西,会有三个选择。”
  “一:直接转交治安部门。”
  “这样一来,便不需要你自己傻乎乎的跑去跟人家討论,这到底是不是『诈骗』了。”
  “二:联繫对方,说明事情的严重性。”
  “根据《刑法》第266条,涉案金额达到50万,便能认定为『特別巨大』。”
  “量刑期限会在10年以上。”
  “你说.......在还钱和有可能坐牢之间,对方会怎么选择呢?”
  “三:暂时不予认可,依旧当成正常民间借贷纠纷来处理。”
  “这就需要你这个律师,上法庭去发挥了。”
  “先不说,对方能不能拿出资金真实用途记录。”
  “光面对如此严重的指控,他难道会没有一点压力吗?”
  “人要是不来最好,更加明確对方逃避的行为。”
  “法官想不相信都难。”
  看著金胜说完后冷笑的样子,王十二有些紧张的咽了下口水。
  “哥.....你们刑事律师都这么狠吗?”
  “搞不好对方钱也得还,人还得进去做小手工。”
  金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