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2章 玩讼棍这一套是吧(3 / 7)
“委託诉讼代理人:金胜......”
“我方诉讼请求如下:”
“一:以侵占罪追究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的刑事责任。”
“二:以重婚罪追究被告人周阳的刑事责任。”
“三:归还自诉人被侵占的財物,共计62万8千元,並以侵占的金额以及时间计算利率。”
“四:请求依法判令自诉人、被告离婚。”
“事实与理由如下:”
“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,在婚前以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为由,哄骗陈伊婷拿出所有积蓄25万。”
“两人婚后,徐美凤更是以还房贷的名义,每月向陈伊婷收取8千至1万元不等的钱財。”
“持续时间长达3年7个月,共计37万8千元整。”
“22年8月20日,因被告人周阳出轨,害得陈伊婷小產。”
“是在悲愤之下,陈伊婷於8月22日主动提出离婚。”
“9月2日,周阳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。”
“其中关於夫妻共有財產部分,只有不到3万元的存款,以及婚后购买的別克牌小轿车一辆,价值约在16万元左右。”
“当陈伊婷询问关於房產的问题时,被告人更是拿出了购房合同、房產证明、付款凭证。”
“原来是徐美凤在收到该笔款项后,便伙同周阳刻意设计成了婚前財產。”
“明確表示,该房產与陈伊婷毫无关係。”
“两人的此种行径,符合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,构成了侵占罪。”
“同年9月11日,被告人周阳与毛雪芳开始同居,並一直延续至今。”
“期间,更是向周围邻居,以及其他同事、朋友言明,毛雪芳是他的新太太。”
“可谓是人尽皆知。”
“这一行为,符合事实婚姻成立的三个条件。”
“一: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。”
“二:公开同居。”
“三:被大眾认为是夫妻关係。”
“但直至今日,周阳与陈伊婷並未办理离婚手续,仍旧处於婚姻存续期间。”
“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,构成重婚罪。”
“综上所述,恳请法庭依据《刑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对被告人周阳,徐美凤进行惩处。”
“相关的证据,均已提交法庭。”
“另外,我方申请追加『第一次离婚案庭审』的录像,庭审记录作为证据,请法庭予以支持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“我方诉讼请求如下:”
“一:以侵占罪追究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的刑事责任。”
“二:以重婚罪追究被告人周阳的刑事责任。”
“三:归还自诉人被侵占的財物,共计62万8千元,並以侵占的金额以及时间计算利率。”
“四:请求依法判令自诉人、被告离婚。”
“事实与理由如下:”
“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,在婚前以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为由,哄骗陈伊婷拿出所有积蓄25万。”
“两人婚后,徐美凤更是以还房贷的名义,每月向陈伊婷收取8千至1万元不等的钱財。”
“持续时间长达3年7个月,共计37万8千元整。”
“22年8月20日,因被告人周阳出轨,害得陈伊婷小產。”
“是在悲愤之下,陈伊婷於8月22日主动提出离婚。”
“9月2日,周阳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。”
“其中关於夫妻共有財產部分,只有不到3万元的存款,以及婚后购买的別克牌小轿车一辆,价值约在16万元左右。”
“当陈伊婷询问关於房產的问题时,被告人更是拿出了购房合同、房產证明、付款凭证。”
“原来是徐美凤在收到该笔款项后,便伙同周阳刻意设计成了婚前財產。”
“明確表示,该房產与陈伊婷毫无关係。”
“两人的此种行径,符合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,构成了侵占罪。”
“同年9月11日,被告人周阳与毛雪芳开始同居,並一直延续至今。”
“期间,更是向周围邻居,以及其他同事、朋友言明,毛雪芳是他的新太太。”
“可谓是人尽皆知。”
“这一行为,符合事实婚姻成立的三个条件。”
“一: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。”
“二:公开同居。”
“三:被大眾认为是夫妻关係。”
“但直至今日,周阳与陈伊婷並未办理离婚手续,仍旧处於婚姻存续期间。”
“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,构成重婚罪。”
“综上所述,恳请法庭依据《刑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对被告人周阳,徐美凤进行惩处。”
“相关的证据,均已提交法庭。”
“另外,我方申请追加『第一次离婚案庭审』的录像,庭审记录作为证据,请法庭予以支持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