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六计(2 / 10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〈作戰篇〉
  孫子曰:
  凡用兵之法:馳車千駟,革車千乘,帶甲十萬。千里而饋糧,則外內之費,賓客之用
  ,膠漆之財,車甲之奉:費日千金,然後十萬之師舉矣。其用戰:勝久則鈍兵挫銳,攻城
  則屈力,久暴師則國用不足。夫鈍兵挫銳、屈力、殫貨,則諸侯乘其弊而起,雖智者,不
  能善其後矣。故兵聞拙速,未睹巧久。夫兵久而國利者,未之有也。故不盡知用兵之害,
  則不能得用兵之利矣。
  故善用兵者,役不再籍,糧不再載;取用於國,因糧於敵:故軍食可足也。國之貧於
  師者:遠者遠輸,遠輸則百姓貧;近師者貴賣,貴賣則百姓財竭,財竭則急於丘役。屈力
  中原,內虛於家,百姓之費,十去其六。公家之用:破車疲馬,甲冑矢弩,戟楯矛櫓,丘
  牛大車,十去其七。故智將務食於敵,食敵一鍾,當吾二十鍾;[艸忌][禾千]一石,
  當吾二十石。
  故殺敵者,怒也;取敵者,貨也。車戰:得車十乘以上,賞其先得者,而更其旌旗;
  車雜而乘之,卒共而養之,是謂勝敵而益強。故兵貴速,不貴久。故知兵之將,民之司命
  ,而國安危之主也。
  〈謀攻篇〉
  孫子曰:
  凡用兵之法:全國為上,破國次之。全軍為上,破軍次之。全旅為上,破旅次之。全
  卒為上,破卒次之。全伍為上,破伍次之。是故,百戰百勝,非善之善者也;不戰而勝,
  善之善者也。
  故上兵伐謀,其次伐交,其次伐兵,其下攻城。攻城之法:修櫓、轒轀,其器械,三
  月而止也;距、闉,又三月然後已。將不勝心之忿,而蟻附之;殺士卒三分之一,而城不
  拔者,此攻之災也。故善用兵者,屈人之兵而非戰也,拔人之城而非攻也,破人之國而非
  久也,必以全爭於天下。故兵不鈍而利可全,此謀攻之法也。
  用兵之法:十則圍之,五則攻之,倍則分之,敵則能戰之,少則能守之,不若則能避
  之。故小敵之堅,大敵之擒也。
  夫將者,國之輔也。輔周則國強,輔隙則國弱。故君之所以患軍者三:不知軍之不可
  以進,而謂之進;不知軍之不可以退,而謂之退,是謂縻軍。不知軍中之事,而同軍中之
  政,則軍士惑矣。不知三軍之任,而同三軍之權,則軍士疑矣。軍士既惑既疑,則諸侯之
  難至矣!是謂亂軍引勝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