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3章 学律的本心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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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借了酒贷的牧民,发出欢呼声!
  “其二,追缴其非法所得利息,按实际借贷本金加合法利息结算,多余部分退还牧民!”
  “其三,责成德裕丰”赔偿牧民因非法逼债所受之损失!”
  “其四,將涉事主犯及偽造证据者,移送有司查办!”
  四条说完,在场牧民发出山呼海啸的欢呼,甚至有人大喊:“大明万岁!”
  消息像草原上的风一样,瞬间传遍了附近的部落。
  牧民们先是惊愕,隨即是难以置信的狂喜。
  接下来的日子,抱著最后一线希望的牧民,拿著各种被盘剥、被欺诈的凭据,从四面八方赶来。
  邵云和他带来的那几个江南讼师,成了最忙碌的人。
  邵云的心境在悄然变化。那些在江南被视为“刀笔吏”、“讼棍”的狡黠手段,在这里竟焕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正义光芒。
  人都有利己之心,但是也有利他之心。
  圣贤书中,讲的都是仁爱的道理。
  中华文明的根,就在这些仁爱的教育中。
  一个人在成长中,会逐渐变质,但是仁爱之心却是最底层的代码。
  最坏的人,內心中也会有仁爱之心,他们也会明白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,知道什么是向善。
  这也是中华文明和其他文明不一样的底色。
  所谓仁者爱人。
  邵云以讼师为生,在一场场官司中,逐步迷失了本心。
  如今他发现,做一个主持公道的青天大老爷,竟然真的很爽!
  那种被人拥戴的感觉,被人发自內心尊重的感觉,是邵云从没有感受过的。
  邵云突然想起了先贤的话:“法者,治之端也,必本於人情。”
  “仁之法在爱人,不在爱我;义之法在正我,不在正人。”
  邵云好像找到了自己学习律法的本心。
  他第一次真切感受到,自己精研的律法,除了能在公堂上爭胜夺利,竟也能成为保护弱小、匡扶正义的利器。
  虽然动机或许並不纯粹,但结果却实实在在地改变了无数牧民的命运。
  很快,“通政署”和里面几位“会讲理、能打贏官司”的汉人先生,在草原牧民中声名鹊起。
  牧民们不知道什么是通政署,但是將其视作对抗不公、寻求庇护的希望之地。
  谁也没想到,通政署竟然用这种方式获得了周围牧民的拥戴,而这种名声又隨著这些部落的迁移,扩散到了草原其他地方。
  其实,草原上並没有什么民族认同。
  所谓“蒙古人”更多是外部赋予的笼统概念,其內部呈现显著的碎片化特徵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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