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章 庭三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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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些来保护日本贵族的宪兵,特工人员,按照规格,就应该佩戴这样的枪械,但是你们看到他们手里有拿手枪长枪么?
  没有!
  通通都没有!
  只有便衣上阵,肉搏抓人。
  从头至尾,所有记者拍的照片里面,唯一能证明那些人是日本军人身份的,只有被告律师不辞辛苦帮我们证明的,那一个宪兵队长脚下穿的军靴!
  为什么?
  因为法租界自始至终都没有向,也不可能向,日本当局移交法租界的执法权!
  授予的只是临时的!配合性的辅助肉搏权!”
  (本章完)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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