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01章 无罪辩护!(求追订!)(5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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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华十二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,继续进攻:
  “我再给公诉人补充一点法医学常识。这是1985年群眾出版社出版的《法医学》教材,由郭景元主编,第312页。”
  他举起教材,让全场都能看到封面:
  “『联苯胺试验是血痕预试验中最常用的方法,灵敏度极高,血液稀释20万倍仍呈阳性反应。』20万倍!各位听清楚了吗?”
  他啪的一声把书合上:
  “20万倍是什么概念?哪怕只有肉眼完全看不见的微量血痕,只要有0.001毫克的血红蛋白残留,就能检出!所以,如果这把刀上曾经有过人血,哪怕只有一丁点,哪怕被水泡过、被布擦过,只要还有极微量残留,就能检出!”
  他提高声调:
  “可结果呢?什么都没检出!新做的种属试验,在刀柄接缝处、铆钉周围、刀背纹路——这些江水冲刷不到的死角——检出了大量猪血!偏偏人血,一滴都没有!”
  “唯一的合理解释是:这把刀,从来就没有沾过人的血!”
  他转身,面向审判席,声音沉稳却充满力量:
  “审判长,让我来总结一下本案的证据:”
  “凶器?有一把刀,但上面只有猪血,没有人血。”
  “血跡?有,但那是猪血,不是人血。”
  “作案时间?有重合,但江边每晚有几百人散步,难道这几百人都是杀人犯?”
  “作案动机?有pc前科,这恰恰说明我当事人的观念里,是用金钱解决问题,而不是暴力,而他卖肉赚钱不少,不至於为了点p资就动手杀人,所以动机也不成立!”
  “口供?有,但那只是看守所里吹牛罢了,我这段时间对一百个坐过牢的刑满释放人员做过调查,调查结果显示,他们都认为,在里面吹牛逼,来偽装自己强硬是很正常的事情!”
  “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明確规定: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。”
  他停顿片刻,一字一句:
  “没有杀人动机,没有第一现场,没有目击证人,现在甚至没有找到真正的凶器,现在看看这所谓的证据链,这叫证据链吗?这叫『漏洞百出』!不觉得可笑吗?”
  他走到法官席前,放缓语速,却字字千钧:
  “审判长,我今天站在这里,不是来求情,是来讲理的。这个理,写在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五条里;这个理,写在一份份法医学文献里;这个理,写在这份重新鑑定的报告里。”
  “1985年的教材告诉我们,联苯胺试验的灵敏度高达20万倍;1988年的研究告诉我们,24年的陈旧血痕仍能检出;1988年的教材告诉我们,血痕对载体的结合力极强;1993年的研究告诉我们,人血和猪血完全可以区分。”
  他提高声调:
  “这么多科学依据,指向同一个结论:这把刀上只有猪血,没有人血。这把刀,不是凶器!”
  “可公诉人从头到尾在说什么?『可能被衝掉了』、『可能被清洗了』、『技术条件有限』——全是『可能』,全是『推测』,没有一个是確定的证据!”
  他转身,面向三位法官:
  “审判长,本案的侦查,从一开始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:当那把刀打捞上来,当联苯胺试验阳性,办案人员本应该追问——这血是人还是猪?可他们没有。因为他们已经认定郭大炮有罪,他们只需要『刀上有血』这四个字,就够了。”
  “於是,他们选择性忽略了种属鑑定,选择性忽略了缝隙里的陈旧血痕,选择性忽略了所有可能证明郭大炮清白的证据。”
  “结果呢?结果是:郭大炮这个倒霉鬼被关押了一年多,而真正的凶手,可能至今逍遥法外。”
  华十二看向视审判席,声音沉稳有力::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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