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01章 无罪辩护!(求追订!)(4 / 6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他转身,直视公诉人:
  “可你们做了吗?”
  公诉人沉默。
  “没有。”华十二提高声调,“你们只做了最基础的预试验,確认『有血』,就停了。后面的种属试验、血型鑑定,一样都没做。为什么没做?”
  他自问自答:
  “因为你们不敢做!你们心里清楚,这把刀天天切猪肉,刀上一定有猪血。如果做了种属试验,发现全是猪血,那『凶器』的指控就彻底垮了!”
  公诉人猛地站起来:“辩护人,你这是主观臆断!当时的技术条件有限——”
  “技术条件有限?”
  华十二笑了,笑容里全是讽刺:“公诉人,我刚才引用的1988年的研究,距今已经6年。我再给你看一份更近的。”
  他拿起另一本杂誌:
  “这是1993年《中国法医学杂誌》第3期,第104页。文章標题是《应用abc—elisa进行人血痕种属鑑识的研究》。结论是:『本法灵敏度高,特异性强,可准確区分人血与动物血。』”
  他啪的一声把杂誌拍在桌上:
  “1993年的技术,就能准確区分人血和猪血!而本案的鑑定报告,是1993年9月25日出具的,注意,是同一年!”
  他面向审判席,一字一句:
  “所以,根本不是技术条件有限,而是有两种可能,一办案人员不够专业,二,办案人员压根没想过去区分!他们只需要『刀上有血』这四个字,就足以在起诉书里写成『人血』,就足以指控我的当事人杀人!”
  “我希望是第一种可能,如果是第二种,那就是草菅人命!”
  华十二深吸一口气,从文件袋里抽出最后一份材料——这是庭审前他申请重新鑑定获得的新报告。
  “审判长,这是辩护人申请、经法庭同意、由省厅刑事技术处重新出具的鑑定报告。报告编號(94)公刑物字第021號。”
  他举起报告,让全场都能看到:
  “这份报告,对郭大炮的切肉刀进行了全面检验。重点检测部位包括:刀刃与刀柄接缝处、铆钉周围、刀背纹路——也就是那些日常擦拭进不去的死角。”
  他顿了顿,一字一句念道:
  “检验结果:联苯胺试验阳性;种属试验——抗人血红蛋白血清阴性,抗猪血红蛋白血清阳性。结论:送检刀具检出大量动物血(猪),未检出人血。”
  法庭內一片譁然。
  华十二提高声调:
  “听见了吗?猪血!这把刀上,只有猪血,没有人血!”
  他走到郭大炮身边,手搭在他的肩膀上:
  “我的当事人,一个卖了八年猪肉的肉贩,他的刀上有猪血,天经地义。如果这把刀真是凶器,刺入过人的心臟,刀上怎么可能没有一滴人血?难道江水长了眼睛,只衝人血,不冲猪血?”
  他转身,面向公诉人:
  “公诉人,你不是说血被衝掉了吗?那好,请你解释一下:为什么猪血还在?为什么那些缝隙里的陈旧猪血,一夜江水冲不掉,偏偏人血就能冲得乾乾净净?”
  公诉人脸色铁青,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