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7.第116章 这个奖,不评也罢(3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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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而出人意料的是,托尔斯泰根本就不在被提名者之列,更不用说获得最终奖项了。
  转过来的1902年,人们又认为诺贝尔文学奖非托尔斯泰莫属,结果却是蒙森,让舆论一片哗然。
  以至于到了现代,人们在讨论这段文学史的时候,还是觉得瑞典文学院脑残。
  萧伯纳问道:“陆,你觉得文学奖应该怎么评?”
  陆时挠头,
  “这种事哪有标准啊?关键还是要看文学奖设立的时候进行了何种限制。因为大部分奖项都是某人资助,或者为纪念某人设立的,受个人影响甚深。”
  雨果奖,只颁给科幻作品;
  普利策奖,新闻类奖项的获奖者不限国籍,但必须在美国媒体中发表过作品;
  曹禺戏剧文学奖,看名字就懂了;
  ……
  奖项各有各的不同。
  陆时举例道:“夏目与我说过,日本有一个文学奖是《万朝报》设立的悬赏小说奖,第一次的奖金额仅为10日元。”
  萧伯纳对是日元没什么概念,
  不过,即使对标十英镑,这笔钱也少得可怜。
  他吐槽:“就这还‘悬赏’呢?”
  陆时摇头,
  “没必要这么批评日本,毕竟有很多地区连文学奖都没有呢。当然,10日元确实是离谱,还不如好好地帮获奖作品出版,以满足作者的表达欲。”
  萧伯纳轻笑,之后说:“那诺贝尔文学奖呢?你怎么看?”
  说着,他拿出章程递给陆时。
  陆时仔细地翻了翻,随后咋舌道:“啧……”
  章程上说,奖项必须颁给“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”的人。
  萧伯纳问:“怎么样?”
  陆时说:“我觉得,评价应该分几类。第一类便是托翁这种,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不是他自己的光荣,反而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光荣。这次没有提名托翁……哼哼……”
  后面的话不言自明,
  就差指着鼻子骂瑞典文学院是傻x了。
  萧伯纳沉吟,
  “继续。”
  陆时说道:“第二类作家,诺贝尔文学奖可以通过给他们颁奖证明自身价值。”
  例如马尔克斯,著有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《百年孤独》,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被评为“唯一没有争议的获奖者”。
  陆时继续道:“第三类作家就是相得益彰的得奖者。代表作和文学生涯都有足够分量,但不足以在文学史大书特书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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