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来段Ensemble?(1)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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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秦可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稍显生锈的钥匙,熟练地捅进锁眼。
  “钥匙哪来的?”
  “班里的眼镜妹是音乐社副社长,用两个抹茶铜锣烧换的。”秦可头也不回地说,“那傢伙人还不错,大概是f班唯一一个不太討厌我的人。”
  林夜想起了什么,那铜锣烧不会是小鹿同学给的吧?
  推开门,混合著老旧木材和阳光炙烤灰尘的味道扑面而来。
  窗外的窗户台上趴著只懒洋洋的狸花猫。
  抬眼看了进教室的两人一眼,又低下了头。
  秦可长长地呼出一口气,径直走向教室中央的立式钢琴。
  “午休和下午放学,大礼堂和新音乐教室都有金秋祭的排练活动。只有这个旧教室被改成了音乐社的活动室,除了音乐社的人绝对不会有人来。”
  “所以来这儿是为了练琴?”林夜靠在门框上,没急著进去。
  “为了给你洗洗耳朵!顺便见识下本小姐去年金秋祭的拿手节目!”
  秦可一把拉开琴凳,坐下之前先把裙摆仔细整理了一遍。
  这个动作很认真,认真到和在围墙上啃汉堡排时判若两人。
  林夜没有继续说话,靠著门框滑坐在了地上,从口袋里拿出一块这几天练习用的废棉布,百无聊赖地练起了虚空回针。
  针穿过布面的熟悉节奏让他的肩膀鬆弛下来,直到几个试探性的音符传过来。
  林夜抬头,停住了手头上的动作。
  开头几个音还有些生涩。
  没过多久,流畅的音符倾泻而出,在这间积满灰尘的旧教室里来回弹跳,撞上墙壁又折返回来。
  金秋阳光穿透玻璃窗,正好打在秦可闭著眼睛的侧脸上,长长的睫毛在她白皙的皮肤上投下细碎的阴影。
  看著她平静的神情,似乎带著一点点任性,还有很多很多的——
  自由。
  说实话。
  林夜其实不太懂高雅音乐,唯一能分辨的就是情绪。
  还记得和秦可刚认识不久的第一次外出,她在商场也曾弹奏钢琴。
  那时候的旋律里全是对“不由自主”的恐惧和对“终於能动一下手指”的愤怒。
  这次完全不一样。
  这次的音符像是在跑。
  在一片很宽阔的、没有围栏的地方跑。
  这算是“歌颂青春”?
  好恶俗的词,但还挺贴合气氛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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