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3章 大丰收!(2 / 3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等花豹把皮毛养好了恢復了再杀掉,这样他不就可以有完整的皮毛了?
  要知道,华流砂现在正好在尝试著学习《姑苏丝绸志》。
  学《姑苏丝绸志》是为了成为缝纫师。
  要成为缝纫师,练习定然是必不可少的。
  皮毛也可以练习缝纫啊!
  而此时,一阵红雾从花豹尸体上涌出:“我的好哥哥,不影响的。”
  华流砂吞噬完了这花豹的魂,笑道:“山谷里养柳尖尖和祝丝丝就够了,再养一头妖兽,还是吃肉的妖兽,哪养得起呀!”
  “这倒也是。”祝歌点点头,將花豹尸体收入草碗之中,又问道:“对了小妹,这皮毛可以做魂衣的吧?它刚刚涌出来的天赋能力好像就是魂魄方面的攻击。”
  “可以的,嗯,或者说————很幼稚。”华流砂回答:“刚刚那金光攻击,是直接作用在阿哥你的魂魄上的。”
  “我猜测这花豹应当是上古异种,皮毛有著特殊之处,所以用来製作魂衣再適合不过了。”
  这花豹的金光攻击,换了一般人还真不一定能防住。
  別说一境,就是二境同等存在,估计都会被花豹的金光轰击打败。
  但是,祝歌脑子里一个菌神一个囍鬼,而且本身他的巨蛋灵魂在防御力上也颇为出色。
  所以,那些金光直接被菌神和华流砂给挡下了。
  “你吃饱没?”祝歌问华流砂:“吃饱了就下一头。”
  祝歌炼体的,刚刚击杀这头花豹血气都没用多少。
  “只是二境妖兽的魂,阿哥继续杀就是。”说完,华流砂的滚滚红雾再度涌回祝歌体內。
  “唉,我又要继续跑了。”
  原本他还想著这头花豹可以暂时代步来著。
  结果手误杀死了,现在只有继续自己用腿跑的来赶路了。
  祝歌抬头看了看月亮,分辨了一下时间和方向,旋即朝一个方向跑去。
  他此次要以山谷为圆心,围绕著山谷进行行动。
  虽然他说要开始疯狂狩猎,但是也要谨慎、也要苟。
  不能真的肆无忌惮到处跑,不然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
  “哗哗—
  —”
  树叶作响,祝歌身影飞速在草木土地之间跳跃奔行。
  《点香》!
  此身法平时不用消耗太多血气,用在赶路上最为合適。
  他体內三道血气从头部、心臟和丹田处源源不断循环,所以血气非常充足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