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 卖歌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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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苏言完全不鬆口,他就是想靠这首歌儘快打出名气。
  授权个几年也就罢了,卖断?那怎么可能。
  李振没想到苏言这么固执,脸色变得不太好看。
  眼看气氛僵持住,一直在旁边安静听著的陈朮忽然开口:“李老师,您是专业人士,考虑的是行业惯例和操作便利,这没错。
  但苏言珍惜自己的创作,想保留更多的可能性,似乎也没错。
  一首好歌遇到一个適合的嗓子,是互相成就,如果因为这点『不惯例』而错过,岂不可惜?
  您看……能不能再帮忙跟你朋友沟通一下?或许,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,比如,在卖歌费用上做一些让步,换取分成的权利?”
  陈术在圈內口碑好,人脉广,一番话说得也是滴水不漏,李振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。
  他脸上一阵阴晴不定,最终不想错过一首好歌的心理占据上风,他捏著鼻子再次拿起手机。
  “喂,老张,是我……这边小朋友有点自己的想法,想保留著作权,要分成。
  我知道这不合规矩,但…我觉得这歌確实有潜力。你看能不能……对对,就当扶持新人了……”
  一番討价还价后,李振掛了电话,表情复杂地看著苏言:“你小子运气不错,那边是真喜欢这首歌,同意分成,但比例只能给到歌曲净收入的百分之五。”
  百分之五!
  苏言心中一定,据他所知,一些成名词曲人比如方文杉也只能拿到10%左右的分成比例,5%想来已经是作为新人能拿到的极限了。
  最重要的是保住了长期的版权,未来可期。
  “谢谢李老师,我同意这个方案。”
  苏言舒了口气,也向陈术投去感激的目光,“也谢谢数姐!”
  陈术微笑著点了点头,没说什么。
  李振將手机揣回兜里,没好气地瞪了苏言一眼,眼底深处的那丝笑意却藏不住:“行了,后续合同什么的,我朋友那边直接跟你联繫。你小子……真是个不肯吃亏的主儿,不过这样一来,买断费可没了…希望你这坚持,以后別后悔。”
  “应该不会后悔。”
  苏言笑呵呵的再次道谢,“谢谢李老师帮忙牵线。”
  三天后,苏言去了趟沙郡与芒果台的天娱传媒正式签订合同。
  《追光者》全权由“天娱传媒”运作,用於其旗下签约歌手或《超级女声》等相关节目的演唱与发行,歌曲產生的相关净收益(扣除製作、宣传、渠道等成本后)的百分之五归苏言所有,词曲著作权仍归苏言,天娱传媒仅享有五年的独家代理权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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