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8章 总感觉有点熟悉!(4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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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几分钟后,段承业拿起笔,直接在最后面的委託人一栏,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  张琴开口提醒道:“段先生,后面还有两份一样的,外加授权委託书,都需要你签字,按手印。”
  “好的.....”
  签字这块搞定后,段承业拿起手机,照著上面的银行帐號开始打钱。
  “已经转过去了,这样是不是就完成委託手续了。”
  看到对方手机屏幕上展示的『转帐成功』字样,张琴立即点头道:“是的,我现在去找財务確认,然后给你开发票,直接带走。”
  “好的,麻烦张律师了。”
  “没事,应该的.....”
  等张琴出去后,段承业看向了金胜。
  “金律师,我前天在短视频上,看到有个律师说.....”
  “如果取保候审超过一年,然后突然来通知,案子移交给了检察署起诉。”
  “那就证明了.....蜀黍一定是掌握了足够多,或者有决定性的证据。”
  “否则一定会结案的。”
  金胜隨意的摆了摆手道:“你別听这帮人瞎说。”
  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每个阶段中,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就是12个月?。”
  “比如你身上这个案子。”
  “24年3月份取保,25年2月份移交检察署。”
  “时间是不是卡在了一年之內。”
  “而你要知道,治安局能立案,那就代表他们肯定是掌握了一定的初步证据,符合相应標准才会这么做的。”
  “有这些东西在,结案肯定是不现实的。”
  “那该怎么办呢?”
  “为了去规避自己『有案不查』的责任风险,就只有移送到检察署这一条路了。”
  “案子我们尽力查了,东西反正就这么多,至於能不能诉的上去,怎么诉,该怎么决定,以后会不会出现什么风险,那就不关我们的事了。”
  “所以说.....移送审查起诉,並不一定就代表你真的有罪。”
  “或者你可以换个方向去思考,如果你的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確凿,治安为什么要等期限快到了才去做这个移交啊!”
  “有这个必要吗?”
  “没有嘛......”
  段承业连连点头,嘴上则是认同道:“对对对.....確实是这个理。”
  “要是真那么確定,干嘛拖这么久。”
  “金律师,你这么一分析,我心里就更有底了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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