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57章 怎么做到借钱不还(3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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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您来找我催討....我就直接说没钱,爱咋咋滴。”
  “去起诉,隨便。”
  “我会把证据交给法院,就说您是专门放高利贷的,还会明著威胁.....要去税务局举报您偷税漏税。”
  “赚別人的利息钱,同样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。”
  “一旦被查实,就会被追缴税款、滯纳金、加上罚款。”
  “相比较而言,借出的那点钱就变得微不足道了。”
  “如果是您,会选择息事寧人、自认倒霉,还是冒著涉及刑事犯罪的风险,去杀敌800,自损3000呢?”
  王安娜连忙道:“那我肯定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啊!”
  金胜笑著点了点头。
  这种套路,算是最基础版的『借钱不还』了。
  法律风险几乎为零,就是安全风险有点大。
  能搞这种生意的,不少都是狠角色.....谁还跟你扯犊子,直接拉走,打电话给家里人凑钱。
  没钱,那就留手指头、留条腿。
  当然了,现在是法治社会,这种情况少了很多,但某些地区依然存在的。
  “好....咱们下面来说说其它的。”
  “根据您说的內容,我总结出了几个涉及的风险。”
  “第一,根据《商业银行法》第52条的规定,银行工作人员不得?利用职务便利,谋取不正当利益?。”
  “客户经理负责筛选『內部审核通过』的客户,利用外部资金组建的合资公司,从事垫资业务。”
  “只要他或者家人在其中有股份,或者能得到实际利益,便构成?了变相的利益输送?。”
  “第二,要是这个客户经理为了收回过桥资金,在实际操作中放鬆调查、隱瞒客户的真实风险状况,发放贷款。”
  “那就属於?违反审慎经营原则?,涉嫌?....《刑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,违法发放贷款罪?。”
  “如果他比较贪婪,为了私下个人多赚一笔钱,找客户拿返点之类的好处费,还有可能构成?《刑法》第163条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。”
  “第三,未经许可从事资金拆借服务,涉嫌非法经营罪。”
  “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、?以营利为目的、面向不特定借款人提供短期资金融通,並收取1.5%-2.5%的费用,实际年化超过了36%以上。”
  “一旦累计放贷金额达200万元以上,或涉及10人以上,便达到了刑事立案標准。”
  “不仅会被没收全部违法所得,还要坐牢。”
  “第四,资金来源合规问题。”
  “王姐,您是能保证自己的钱来源合法,可其他人呢?”
  “若其中有参与人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、信用卡套现、网贷....等非自有资金,可能违反《贷款通则》及《刑法》第175条的高利转贷罪。”
  “您有没有想过,万一人家利用这资金的一来一回,用於洗钱呢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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