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9章 做好后手准备(3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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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但法律圈子可不同。
  今天是金胜受到了这种待遇,谁能保证明天不是你、或者他。
  同仇敌愾、感同身受懂吗?
  再一个,人脉。
  不仅本科出自五院四系之一的华政,研究生也在这里就读,再加上任职顶级律所,资深级別的定位,无不表示.....对金胜的重视程度。
  別的不说,光这两点就够可以了。
  一旦找宗门老祖哭诉.......
  那画面太美,简直不敢看。
  “好,现在咱们来听听看这位『李炳运』网友,有什么法律问题想要諮询的。”
  听到手机扬声器传来的声音,王晓芸没去多想,把注意力重新放到了屏幕中的金胜身上。
  “金律师,我有个朋友,他和女朋友分手后没多久,对方就说.....怀孕了。”
  “我朋友知道两人是没有结果的,就让她去医院把孩子给打掉。”
  “女方开口要30万才愿意。”
  “我朋友答应下来后,和对方签订了流產补偿协议。”
  “可没想到......她表面上答应好好的,钱也收了,结果却背著我朋友,偷偷把孩子给生了下来。”
  “我朋友知道了这事以后,心里头很不是滋味。”
  “所以就想问一下,是否能要求对方返还当时给的30万?”
  隨著声音落下,公屏上大部分是『无中生友』这个词。
  另外小部分则是『好熟悉、好经典的套路』。
  金胜简单思索了一下道:“看情况......”
  “这种流產补偿协议中,通常会做出约定,相应金额应用於终止妊娠手术、营养、护工....等等费用。”
  “如果没有明確限制女方的人身权利,一般该协议合法有效。”
  “此时女方没有选择流產,那就不符合该协议的补偿约定。”
  “男方有权主张返还。”
  “但是.......隨著孩子出生,你的抚养义务则会同步產生。”
  “要是孩子跟隨女方生活,你便需要支付抚养费。”
  “这个费用的標准,一般为固定月收入的20%-30%。”
  “没有固定的,则会依据男方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,还是用20%-30%来计算。”
  “另外.....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85条之规定,子女在必要时,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,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?合理要求?。”
  “比如:患病、上学...等实际需要,已超过原定数额的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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