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4章 虾仁猪心(6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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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无论你当时心里是否愿意,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『他人』,对你身体健康权的侵犯。”
  “其次,违背了公序良俗。”
  “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以娱乐、挑战、任务为名的博取流量、诱导打赏、暴力、低俗表演,都严重违背了社会道德和网络文明规范。”
  “最后,也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?》。”
  “就像咱们目前所在的直播间,它在法律意义上的解释.....是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活动的场所。”
  “其观眾可以是任何对网络感兴趣的人,不受地域、身份等限制。”
  “具有公共性和开放性的特点。”
  “简单来理解.....就是想看就看、想来就来、想走就走,没有门槛、不受限制。”
  “这就是咱们经常能听到的一个词:『公共场所』。”
  “而有人在公共场所侵犯他人的健康权,则会被认定为『寻衅滋事』或『侮辱他人』,属於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,可处以拘留和罚款。”
  “如果造成其它后果严重,还有可能会侵犯《刑法》相关条款。”
  这一连串,丝毫没有卡顿的解释,真真切切的展露了一波法律功底。
  公屏上,一水儿的『腻害』、『牛逼』。
  金胜当然也是看到了。
  不过眼下可没有时间去和大家互动。
  別忘了还在连线。
  人家可是花了钱的。
  金胜继续说道:“根据法律公平责任原则,你完全可以用这几条,来申请依法解除合同。”
  “甚至能要求对方进行相应赔偿。”
  “只是说,你没有去开庭,现在已经判了,並走到了执行环节。”
  秋水伊人立即应道:“对的,就是这样.....”
  “金律师,那我还有机会翻盘吗?”
  金胜一抬手道:“当然.....”
  “我刚才听到,你们这是一批主播共同上的直播间。”
  “换句话说,受害人不止你一个。”
  “现在....除了你之外,她们还在公司吗?”
  秋水伊人连忙回道:“当时跟我同期的有十来个。”
  “其中有3个是合同到期后才走的。”
  “目前还在公司的,差不多有5、6个人。”
  金胜接著问道:“那你之前直播时候的录屏,就是有虐待部分的,还在不在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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