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0章 谈判交锋(2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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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既然自己能搞定的事情,最好別麻烦別人了。”
  “紧接著,王小姐又问你.....既然是抵押贷款,直接找银行办理不就行了吗?”
  “为什么还要她先把房子转到你名下?”
  “你的回答是.....银行贷款的手续很繁琐,审批、授权、评估、办手续、签合同.....来来回回得好几趟。”
  “另外,你还说王小姐不懂金融这块,平时又得时时刻刻照顾孩子,跑来跑去的不方便,还不如一次性转给你,由你来处理。”
  “还说你们已经结婚、有孩子了,何必分的那么清楚。”
  “你努力发展事业,全是为了这个家。”
  “现在只有一个女儿,万一再要一个呢?”
  “王小姐被你这番话给打动,便同意了下来。”
  “於是在8月11號,你带著她,先完成了房產转让手续,接著又去进行了公证。”
  “李先生,我说的没错吧!”
  话音落下,不等李伟达回答,於翔斌立即接话了。
  他又不是什么菜鸟,职业敏感度还是很高的。
  这段话里明显有『很不利』的地方。
  “金律师,话可不能这么说。”
  “无论李先生说了什么,你方当事人把房子无条件转让给他,还做了公证,那就表明是出於自愿原则。”
  “总不可能是有人拿刀逼著她吧!”
  “如果真是这样,那王小姐最应该做的事.....是报警。”
  金胜立即开口顶了回去。
  “事情没这么夸张。”
  “於律师你显然没注意到一点,当时两人结婚一年多,孩子连周岁都不到。”
  “也就是说....王小姐还在哺乳期內。”
  “一个全身心扑在孩子身上的妻子,面对丈夫的『合理』要求,能有多少思考能力呢?”
  “说到这点.....我不禁想要问问李先生。”
  “从孩子出生后,你有多少时间花在了『家庭』上。”
  “迄今为止加起来,一个月、还是两个月啊!”
  李伟达脖子一横道:“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,和你好像无关吧!”
  於翔斌连忙抬手制止对方继续往下说。
  他明白,金胜这是在挖『家庭贡献』这一点的坑。
  虽然不在法庭,可双方都在录著音,完全可以当成以后『上庭』的证据来用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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