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4章 懂规矩(2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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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像叔叔这种没有接触,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,之所以还会被认定要赔偿,依据的就是《民法典》第182条。”
  “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,来承担民事责任。”
  “也就是说,是因为叔叔正常开车转弯,被那位过马路的大妈看到了之后,她由於太紧张,想要剎车、或者避让,结果操作不当,自己摔倒造成了损失。”
  “但在实际的事故责任划分中,交警一般会考虑几个因素。”
  “因果、地形、年龄、车速、间距。”
  “你想想看,一个50岁以上的大妈,原本好好的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,结果突然看到一辆车要靠过来,肯定会第一时间捏住剎车吧!”
  “可平衡没掌握好,导致了自己摔倒受伤。”
  “所以......这辆车有责任,她本人同样也是如此。”
  “其实在好几年之前,只要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,不管对方闯没闯红灯,交警一般都会把责任划分给机动车。”
  “现在倒是好了很多。”
  “之前不是有个外卖员为了赶时间,闯红灯被撞成重伤吗?”
  “最后交警不但认定对方全责,还得赔偿修车的费用。”
  “这就是进步。”
  金胜算是把案例掰开、揉碎讲出来,只要理解能力没什么大问题,肯定都能听懂。
  柳慧敏恍然道:“原来是这样啊!”
  “看来我得打个电话给我爸也解释一下。”
  “免得还继续纠结这个事情。”
  隔壁桌两个老哥,打从『小儿科』三个字开始,便一直侧著耳朵在听。
  但前面金胜说的那些,什么:主观故意、自甘风险、预见......
  完全像是在听天书。
  可现在就不一样了,这一番话让她们听得连连点头。
  显然是认可金胜说的这些。
  正对面的蓝承应,这时开口提议道:“阿胜,说真的,我觉得你应该再去读个研究生。”
  “要想混好法律这个圈子,学歷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。”
  “以你的能力,到时候还可以回母校弄个『客座』的头衔。”
  “这对职业发展,会非常有利。”
  金胜笑著点了点道:“知道,所以我现在已经这么干了。”
  “还是在咱们母校,导师是卢忠教授。”
  这个话一出,让蓝承应愣了愣。
  “额,那怎么没见你提过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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