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4章 邹敏案(一)(5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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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100万没问题,项目也可以给他。”
  “但他需要把当初拍的视频给我,不能留底。”
  “冯伟伦当时在电话里,毫不犹豫便答应了下来。”
  “我心里其实很明白.....他绝对不会轻易放手。”
  “不过我也有应对的办法。”
  “三天后,我们约在魔都新天地酒店见面交易。”
  “记得那天是2023年7月15號,星期六,上午10点半,1812房间。”
  “我带著100万现金,还有3个人一起去的。”
  “两个保鏢,一个电脑专家。”
  “冯伟伦是一个人过来的。”
  “当时交易完毕后,电脑专家便把他名下所有帐號、设备全都检查了一遍。”
  “从他的登录痕跡里,我们在云盘中找到了两个备份。”
  “一个是用他自己名字租的,另一个在別人名下。”
  “为了惩罚他的不诚信,我要求他当场签署一份协议。”
  “我会用100万现金,以及接下来3个投资项目,作为买断『视频』的费用。”
  “他如果还有其它备份,或者敢再来威胁我,那我就会直接向蜀黍报案。”
  “以『强j』、『敲诈勒索』的名义。”
  “我也向他保证,只要他不先动手,这件事到此为止,永远不会传出去。”
  “要是不签的话,那本次交易作废。”
  “反正能找到的视频,我都已经刪了,不亏。”
  “冯伟伦只是考虑了两分钟,就签字按了手印。”
  “这份资料跟他交给我的视频u盘,我放在了银行保险箱里。”
  “你们可以去拿回来看。”
  对於邹敏这个处理方式,现场几人还是比较认可的。
  特別是刑侦大队的两位蜀黍。
  他们平时办的案子中,遇到过不少类似的情况。
  大多数女性一开始,都选择了妥协。
  无论是身体、还是財物,可谓是『予取予求』。
  最后实在不堪忍受,才酿成了悲剧。
  你要说她们胆子小、见识浅、性格软,其实不然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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