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6章 偶遇梁文宇(5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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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所以暂时还无法提供。”
  “但我个人建议,最好不要心存侥倖。”
  “无论怎样,陆敏宇『违背妇女意志』的事实,谁都改变不了。”
  “他的三次讯问笔录,相信你们也看过。”
  “其它多余的话,我就不再多说了。”
  对方越是拒绝,那就证明有问题。
  金胜的好奇心,此时也越来越浓了。
  既然软的不行,那就直接上硬菜。
  “龚检察官,根据《刑诉法》的相关规定,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,一旦律师过来申请阅卷、复製。”
  “检察署都需要把与本案相关的所有证据、文件,进行开放。”
  “据了解,陆敏宇的手机,已经被作为案件关联证据,移交给了你们。”
  “也就是说....它其实並不属於『新』调取的证据范畴。”
  “当然就不需要所谓的领导批准。”
  “龚检察官,我这么说对吗?”
  龚锦玉眼神惊疑了一下。
  这一点她倒是真没想到。
  身为专业人士,当然有办法拖著。
  调整了一下心態后,隨即开口道:“你说的固然没错。”
  “可別忘了,每次阅卷都需要按照流程申请才行。”
  “这同样也是程序规定。”
  “既然你们现在有这个要求,那就请递交书面申请。”
  “等审查通过之后会联繫你们的。”
  “要是没事的话,我要继续工作了。”
  金胜既然敢直接过来,当然不会三言两语就被打发掉。
  这不是显得自己能力『不行』嘛。
  隨即笑著摇了摇头道:“呵....龚检察官,看来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有点薄弱啊!”
  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律师在第一次提交过阅卷手续后,如果案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。”
  “哪怕来上两次、三次,都是不需要重新提交申请的。”
  “如果您现在拒绝我方请求,那我马上就能向『有关部门』进行投诉。”
  龚锦玉双眼微瞪,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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