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1章 从细节处入手(2 / 7)
“你在卷宗中看到的两次笔录,一次为治安局审讯室,另一次是在看守所內。”
“但很遗憾,同步的录音录像,只有看守所这一次有。”
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23条,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,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。”
“除了重大犯罪案件有严格规定之外。”
“治安机关有权自主决定是否『录音或者录像』。”
金胜表情平静,实则心里冷笑不已,这是明晃晃在搞事情啊!
里面没问题才怪。
就是不清楚,乔庆瑞是否也参与了其中。
自己看过两份口供,有『异议』的,正是治安局这一份。
在看守所那次,郭立民很鸡贼搞了引导性提问,乾脆避开了关键点。
乔庆瑞作为一名检察官,自己都打出明牌了,他不可能会看不到。
想玩....那就陪他好好玩一下。
但先说好,玩出火可別怪我。
先是伸手接过文件袋,金胜才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道:“那看来这位郭警官,接下来要有大麻烦嘍。”
“他可能忘记了一点,卷宗里有一份伤情鑑定报告。”
“给出的等级是:重伤...”
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治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。”
“一旦涉及致人重伤的案件,无论起因是什么,在讯问过程中,必须要进行同步的录音录像。”
“既然眼下没有,那第一份笔录就要作为『非法证据』,直接予以排除。”
“因为我实在不清楚,其中是否涉及了『诱供』、『逼供』.....等非法手段。”
“而这第二份,正是基於第一份基础上进行的补充说明。”
“因此同样要予以排除掉。”
“哪怕到了法庭上,我相信法官也一定会支持这个论据的。”
“乔检察官,你说是这个理吗?”
金胜的话音落下,耳边纸张翻动、敲击键盘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办公室內突然变得极度安静。
眾人立即也都抬头看了过来。
目光各有不同,好奇、看热闹、探寻....等等。
但心里都浮现了一个问题,所以这是准备正面硬刚吗?
大家都是专业人士,金胜口中所引用的法条,完全没有任何问题。 ↑返回顶部↑
“但很遗憾,同步的录音录像,只有看守所这一次有。”
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23条,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,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。”
“除了重大犯罪案件有严格规定之外。”
“治安机关有权自主决定是否『录音或者录像』。”
金胜表情平静,实则心里冷笑不已,这是明晃晃在搞事情啊!
里面没问题才怪。
就是不清楚,乔庆瑞是否也参与了其中。
自己看过两份口供,有『异议』的,正是治安局这一份。
在看守所那次,郭立民很鸡贼搞了引导性提问,乾脆避开了关键点。
乔庆瑞作为一名检察官,自己都打出明牌了,他不可能会看不到。
想玩....那就陪他好好玩一下。
但先说好,玩出火可別怪我。
先是伸手接过文件袋,金胜才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道:“那看来这位郭警官,接下来要有大麻烦嘍。”
“他可能忘记了一点,卷宗里有一份伤情鑑定报告。”
“给出的等级是:重伤...”
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治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。”
“一旦涉及致人重伤的案件,无论起因是什么,在讯问过程中,必须要进行同步的录音录像。”
“既然眼下没有,那第一份笔录就要作为『非法证据』,直接予以排除。”
“因为我实在不清楚,其中是否涉及了『诱供』、『逼供』.....等非法手段。”
“而这第二份,正是基於第一份基础上进行的补充说明。”
“因此同样要予以排除掉。”
“哪怕到了法庭上,我相信法官也一定会支持这个论据的。”
“乔检察官,你说是这个理吗?”
金胜的话音落下,耳边纸张翻动、敲击键盘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办公室內突然变得极度安静。
眾人立即也都抬头看了过来。
目光各有不同,好奇、看热闹、探寻....等等。
但心里都浮现了一个问题,所以这是准备正面硬刚吗?
大家都是专业人士,金胜口中所引用的法条,完全没有任何问题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