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5章 谁主张,谁举证(1 / 7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面对马正宏的请求,金胜多少有点迟疑。
  不是因为难度高低的问题。
  而是江添越那个『融资併购』案子正在进行中。
  昨天铁军还提到过,陈一铭那边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,搞得自己心里痒痒的。
  眼下一旦把这个案子给接下来,必定得去鲁省那边开展工作。
  很可能在时间上会有衝突。
  想了想,金胜准备再確认一下。
  “马庭长,你作为负责刑事这块的法官,应该很清楚一点。”
  “如果你大哥不弄谅解,不认罪认罚,很可能会被判实刑。”
  “甚至还要附带民事赔偿部分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......等等之类的费用。”
  “值得吗?”
  马正宏苦笑了一声道:“我怎么可能不懂。”
  “我努力劝过....可惜没用。”
  “甚至连我侄子都说,只要他爸能平安,考不考公无所谓。”
  “可遭不住我大哥他犟啊!”
  这一点倒是真挺难办的。
  当事人自己硬顶著,哪怕家属想办法拿到了谅解书,一旦到达法院阶段,甚至会起到反效果。
  虽然在法律层面上,这两者並不衝突。
  但在法官眼里,就相当於变相承认了犯罪事实。
  既然你说了自己没错,那干嘛还要去搞这个东西。
  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,多此一举吗?
  “马庭长,你刚才说去找过负责案子的检察官。”
  “那以时间来推算,也就一个月出头。”
  “可这个点就已经到审查起诉阶段,是不是太快了。”
  “按照你对案情的描述,应该不適用“轻案快办”程序。”
  马正宏立即应道:“不好意思,是我表述有误。”
  “案子目前还没有结束侦查,但已经批捕了。”
  这么说就清楚了。
  虽然在现有的制度中,两者之间是分开的。
  可在司法实践中,负责案子公诉的检察官,通常就是签字批准逮捕的那个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