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3章 太多不可说了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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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金胜听这语气,怎么感觉有股子『为难』的意思。
  “你直接说唄!”
  东方明清了清喉咙道:“曾德源的案子,我们检察署今天就会出具『不予起诉』的决定书。”
  “根据《检察署刑事诉讼规则》,曾德源会因为『关键证据发生变化,不符合起诉条件』为由,撤回起诉。”
  金胜一听完瞬间秒懂,原来是找自己要面子来了。
  检察署给出的这个理由,相当於把整个『锅』都甩给了傅婷婷。
  正是因为她故意提供虚假陈述,误导『三大部门』做出错误判断。
  这才导致了发生公诉行为,以及一审的判罚结果。
  之后在金胜这位二审辩护律师的『合理怀疑』中,检察署『敏感』察觉到了其中问题。
  所以当机立断撤回起诉,並第一时间进行详细调查。
  然后找到『证据』,还了曾德源一个清白。
  特別是责任这一块,能直接由过转功,最不济也是功过相抵。
  但其中有一个关键点,就是金胜得安安稳稳,千万別搞事情。
  所以东方明这个跟自己『不打不相识』的傢伙,就是最好的说客。
  把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。
  一时间没听到金胜回话,东方明又接著说道:“关於傅婷婷这边。”
  “我们第一检察分署,协同区治安局,经过立案调查。”
  “发现她的问题著实不少,甚至还有一些其它的『违法』行为。”
  “目前能確定的,就是在本案中,涉及到一份人身意外商业保险。”
  “额度高达200万。”
  “如果蔡星文的死亡,一旦被认定是由他自己严重违法所引起,那保险公司就可以不用进行赔付。”
  金胜这才恍然,为什么傅婷婷会在事后选择改口。
  意外....顾名思义,就是指由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的、非疾病的客观事件。
  当然还有一些不被列为赔偿的情形。
  比如自杀、自伤、酒后驾车、无证驾驶、吸毒.....等等行为。
  其实刚开始,金胜从东方明嘴里听到傅婷婷改口这件事。
  潜意识里的第一反应也怀疑过这点,或者以为是蔡星文父母给她许诺了什么好处。
  但谷宇智和赵勛两人,却在一审中並没有提及。
  金胜还以为他们调查过,不认为有什么问题。
  另一个是自己筹码完全够了,也没必要跑去大费周章的调查这些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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