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6章 金胜留下的后手(2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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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只要老老实实遵守法庭纪律,哪怕发言中有一些出格的地方,都是完全能原谅的。
  至於把金胜这根『搅屎棍』赶出去,那纯粹是他自己作死。
  谁让他不懂人情世故,直接打自己脸来著。
  越想越觉得就是如此,还自我认可般的微微点了点头。
  张琴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,快速瞟了一眼审判席。
  继续说了起来。
  只是语调不由得加快了几分。
  “根据最高法《关於加强和规范案件,提级管辖的指导意见》通知。”
  “下级法院对已经受理的第一审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案件。”
  “认为属於下列情形之一,不宜由本院审理的,应当报请上一级法院审理。”
  “一:涉及重大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。”
  “二:在辖区內属於新类型,且案情疑难复杂的。”
  “三:具有诉源治理效应,有助於形成示范性裁判,推动同类纠纷统一、高效、妥善化解的。”
  “四:具有法律適用指导意义的。”
  “五:上一级法院或者其辖区內法院之间,近三年裁判的同类案件,存在重大法律適用分歧的。”
  “六:由上一级法院一审,更有利於公正审理的。”
  “而本案的案由为『非法强拆』,符合第一、第三条之规定。”
  “本案的性质为『刑事自诉』,符合第二、第四条之规定。”
  “与本案相似之案例,高达25例,追溯时间更是超过5年以上,涉及眾多当事人。”
  “同时,被告人吴阳荣是台海当地大型房產企业法人,纳税大户。”
  “符合第五、第六条之规定。”
  “因此,台海市中院在接到本案起诉资料,经过审查之后,应当向省高院主动申请提级管辖。”
  “但鑑於本案已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,不符合管辖权异议的提起规定。”
  “自诉方决定,保留追究台海市中院『违规』行为的权利。”
  “在综合考量本案判决之后,再决定是否向上级法院进行申诉。”
  “以上,为自诉方所有发言。”
  快速读完之后,张琴心里也不由得鬆了口气。
  总算在这个『二傻子』反应过来之前,把所有內容全都读了出来。
  眼下坐看云捲云舒就好。
  爱咋咋地.....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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