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8章 PUA高手(3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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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上面註明了,两人目前所居住,位於奉贤区的房子,是属於周阳的婚前財產。
  而周阳每月的收入,均用于归还房贷、车贷、赡养父母。
  陈伊婷的收入,用於家庭生活开支。
  眼下可以进行分配的夫妻共同財產,为別克小轿车一辆,价值16万,银行存款3万元。
  金胜看完之后心里冷笑不已。
  这份协议简直狗屁不通。
  《民法典》明確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係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等收入,都属於夫妻共同財產。
  因此,男方用婚后收入还房贷的行为,被视为夫妻共同財產的处理?。
  就算是婚前的房產都一样。
  还有什么赡养父母,超过60岁没,是否失去了生活能力、经济来源。
  要是金胜没猜错,周阳的父母应该有属於自己的房子吧!
  那还说个几把。
  金胜此时也有点疑惑,这么多的漏洞,怎么感觉陈伊婷完全不知道的样子。
  “陈女士,你收到这份离婚协议之后,找过专业人士諮询吗?”
  “有的。”
  陈伊婷点点头,继续说道:“我去找过一个学法律的朋友。”
  “她跟我说,在没有婚前协议的情况下,一开始的25万是拿不回来了。”
  “还有之后我每个月上交的工资,全都是转到我婆婆,也就是徐美凤的帐户上,这算是一种个人赠与的行为。”
  “完全可以抵扣周阳还房贷的那一部分。”
  “所以没有办法要求,作为夫妻共有財產来进行处置的。”
  金胜听的目瞪口呆,这他娘学的是哪国的法律,什么奇葩逻辑。
  这位天才的意思,夫妻双方各自赚的钱,女方转给婆婆的一万,叫私人赠与,占用了男方5000块额度。
  男方还自己名下的房贷一万,把这个额度给拿了回来。
  两人这算釐清,互不相欠。
  牛啊....
  真想知道她的法学课老师是谁。
  金胜有点同情的看了一眼陈伊婷。
  交友有风险、諮询需谨慎啊!
  “陈女士,你那位学法的朋友,应该不是从事法律这一行业的吧!”
  金胜得问清楚了,可千万別是在检察署,或者法院工作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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