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7章 宋天龙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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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林夏看了看墙上掛著的电子钟。
  “你还有两分钟时间。”
  “对了,你知不知道你们准备打的人,他是干什么的?”
  看到谢泽摇了摇头。
  林夏故意装出有点同情的样子说道:“他是个很有名气的律师,专门打刑事官司的那种。”
  “你也別心存侥倖了,他已经放出话来了,绝对把你们都给送进去。”
  “要是我们这边敢隨隨便便就放人,他会连我们都一起告。”
  “从你们在金山区的检察署门口,一路跟著他开始,他就已经注意到了。”
  “不然,我们也不可能出现的那么快对吧!”
  “再提醒你一下,你还有最后一分钟。”
  谢泽把头微微低了下去,显然在心里衡量得失。
  到底是坦白从宽,还是抗拒从严。
  林夏也不再催他,等他自己先想明白。
  《刑法》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確规定了三人以上,就可以算团伙。
  团伙犯罪的量刑並不一定比个人犯罪更重,但会取决於犯罪情节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。??
  普通团员跟带头大哥的区別,『含刑量』能一样吗?
  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,通常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。
  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,通常可以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  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三条,故意伤害未遂是指已经著手实行犯罪,但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。
  对於团伙故意伤害未遂的情况,法院会参照故意伤害罪既遂的判刑標准,但考虑到犯罪未遂的情节,通常会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  一般来说是三年以下。
  但是这个谢泽目前还在缓刑期,一旦定性后,绝对会两罪並罚,喜提实刑。
  估计林夏选择他作为第一个审讯对象,也有这一层理由在。
  又过了几分钟后,林夏开口说道:“行了,时间差不多了,既然你不愿意说,那就算了。”
  “反正现有的证据,已经足够定你们一个『故意伤害未遂了』。”
  “你就比较倒霉了,缓刑期间再次犯罪,估计得进去呆几年了。”
  “哎......”
  “我本来还想著给你一个机会,要是你能老实交待问题,我还能去帮你说说情,让对方不再追究你的,毕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,但是你把握不住啊!”
  “那我也没办法了。”
  “小虎,先把他带出去,顺便把宋天龙带进来吧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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