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6章 会议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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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有一部分同志提议,可以让检察署介入,进行详细的调查后,给出一个意见。”
  “还有一部分同志觉得,这样的起诉,从未有过,咱们不能开这一个先例。”
  “目前全国的私家车有多少,要是每一个正常开在路上的司机,就因为没有及时的避让特种车辆,受到处罚不说,还得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。”
  “这是要乱起来的啊!”
  “外界的舆论,一定会沸腾的。”
  听完王怀祖的发言后,院长白崇山提了一下鼻樑上的眼镜,继续问道:“那么,有同意立案的吗?”
  王怀祖点点头道:“有的,院长。”
  “有两位老同志觉得,咱们法院立案应该考虑的,是对方提供的材料齐不齐全,符不符合立案標准。”
  “至於外界的其它因素,那不是法院应该考虑的事情。”
  白崇山点点头后,接著看向了在座的其他人。
  “大家都已经听到了,那就谈谈你们的看法吧!”
  常务副院长盛东在这里排第二,其余的几个庭长,此时都把目光投了过去。
  发言嘛,肯定是按照职务高低来进行的。
  只有上面定了调子,下面才心里有数。
  “我认为,这何尝不是一个机会。”
  “救护车是什么?”
  “它是特种车辆,是和时间赛跑的生命通道。”
  “在我国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,第五十三条,就明確的规定了,关於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。”
  “现在,咱们国家的普通老百姓,绝大部分都是很通情理的,思想觉悟也很高。”
  “就经常刷到的那个短视频,不是有很多私家车主们避让消防、救护车之类的吗?”
  “但,就是总有那么一小撮人,喜欢特立独行的。”
  “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,也不在少数。”
  “如果我们能开这么一个先河,不管最后的结果怎么样,它就是一种震慑的力量。”
  “这也间接的证明了,咱们浦东新区法院,是走在法律最前沿的。”
  “所以,在符合立案条件,立案程序的情况下,我个人还是持开放態度的。”
  听到领导这么一说,下面的人心里都有数了。
  刑事庭的庭长焦锦文接著发言道:“最高院对於刑事自诉案件,有过指导。”
  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,法院应当依法受理。”
  “更何况,大家也都清楚,对方既然能提出刑事自诉,那么就肯定不会轻易的放手。”
  “如果,被害人家属继续向上一级法院上诉,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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