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3章 刑事诉讼心理学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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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金律师,再次感谢,请查收....”
  金胜立马回復了一句,“收到,后续有任何问题,再联繫。”
  发完消息之后,金胜就把手机给收了起来,因为有个好奇宝宝发问了。
  “金律,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时候,不是不能反诉的吗?”
  “就算对方附带了民事的部分,不是同样也需要等法官判定了刑事部分之后,才能提起新的诉讼吗?”
  胡明浩能问出这个问题,看来当时庭审的时候,是有在认真观察的。
  金胜这才刚刚额外白赚了200万,此时的心情都要起飞了。
  那还不是有问必答。
  “胡同学的这个问题问的好。”
  “在司法实践中,司法解释中,確实没有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,有提反诉的案例。”
  “不知道,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点,苏瑾作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,她是自己找了一个律师,主动提出的民事赔偿诉讼。”
  “法院受理的同时,却进行了併案处理。”
  “那么,就给我们留下了反诉的空间。”
  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权提出反诉,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?。”
  “第一,?反诉必须要与原诉有紧密的联繫。”
  “第二,反诉要在原诉开庭审理过程中提出,通常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?。”
  “第三,反诉的对象必须是原诉的原告,即提起民事诉讼的一方?。”
  “其实,我所谓的反诉,就是取了一个巧而已。”
  “算是合理的利用了规则吧!”
  “当然,如果最后判处江勤的罪名成立,那么我的反诉就是毫无意义的。”
  “但是对於苏瑾来说,那意义就不一样了。”
  “你们说,一个心里本来就有鬼的人,刚刚遭受了自己不好的行为被爆出后,突然又看到了天价的赔偿金额后,她会不会害怕、慌乱。”
  “这个时候的苏瑾,就像一个不会游泳的人,突然间落水。”
  “眼前出现救生圈和一块木板,她却只能选一样。”
  “如果换成是你们,你们会怎么选?”
  “我在这个诉讼策略中,同样夹杂了心理学的一些东西,不过我就先不说了,你们可以回去后自己找找看。”
  金胜的话说完之后,就连旁边的四个导师都不由得思考了起来。
  车內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起来。
  ..........
  很快,车子就都到了律所的楼下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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