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李艷的麻烦(2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“她还说自己眼下年轻,想先打拼一下,这几年不会要孩子。”
  “小胜,你知道吗?她说话特別真诚。我还特意在老板面前帮她说了很多好话。”
  “谁知道,她刚转正,就说已经怀孕了.......”
  听了李艷的敘述,金胜大致上也明白了是什么事。
  一个公司招聘员工,肯定是为了拓展业务,创造收益的。
  李艷身为一个hr,负责的就是这一块。
  招一个已经怀孕几个月的员工进公司,那就是失职的体现。
  (当然,这是职场不成文的条例。)
  没有得到即战力不说,还得白白付出几个月的工资。
  因为劳动法中有明文规定。
  “不得安排孕妇从事体力强度大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。”
  “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、產期、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,或者解除劳动合同。”
  差不多需要一年的时间,才会恢復正常工作。
  这样的话,多多少少肯定会给公司造成损失。
  这个锅,李艷背的不冤。
  要知道,就算在律师这个行业,也不能完全避免。
  很多新婚的女律师,基本上也不会被一些大的律所录取。
  除非你的能力很强,不然没戏。
  “艷姐,那你希望我怎么帮你?”
  “小胜,公司我是回不去了。但是这个补偿,你看.....”
  一听到这个,金胜心里有底了。
  “公司给了你多少钱的离职补偿?”
  李艷摇了摇头说道:“除了当月的工资以外,其它一分钱没有。”
  “总监跟我说,是我的工作失误,给公司造成了损失,公司没倒找我要赔偿,就已经烧高香了。”
  金胜点点头问道:“艷姐,你在这家公司,工作了几年,每个月工资多少?”
  “6年,一个月8000块。”
  金胜在心里算了一下,按照n的补偿方案,那么就是4万8千块钱。
  主要还是公司提出的离职理由,它站不住脚啊!
  有本事直接说是因为招了一个孕妇,这才开除的李艷。
  分分钟被罚的怀疑人生,信不信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