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一便士 我穿书了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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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发家之后,他摇身一变,漂白了过去的经历,开始出入上流社会,替人做手套,走上人生巅峰。
  最后,原著主角果然又从繁华走向落幕,成为了大树倾覆时被碾碎的第一只虫卵。
  而原身,只是这小说里的背景板,一个背景里的路人甲。
  因为家中祖母受伤,店铺被家里人打理的一团乱,再供不起她读斯特普尼女子学校。
  原身就提前半年退学,托校长介绍,去邮局做了打字员。
  后来,由于祖母病危,她又草率的跟一个同事组建了家庭,不过,结婚几年后,她的家庭并不幸福。
  整天都要操心一家老小的衣食住行,偶尔丈夫喝醉了,还要从这堵墙被打到那堵墙。
  某一天,原身实在是受不了,把餐刀戳进了他的喉咙。
  最后,她被关进了新门监狱。
  在新门监狱,原身与第一次被抓的少年主角有过短暂的接触。
  她作为一个可怜且悲惨的中年女人,激发了少年主角的求生欲,帮助主角越狱了。
  后来,原身就被法官判了绞刑,死的时候才三十岁。
  …
  梳理完原身的记忆。
  黛莉很快就意识到,自己似乎穿到了距离被绞死还有十几年的时间线。
  原身还没去邮局做打字员,也没有结婚。
  眼下,正是因为丽莎受伤,家里杂货店经营不善,原身不得不提前结束学业的节骨眼。
  从十三岁起,她就在伦敦东区斯特普尼女子学校上学。
  这所学校,对于住在克拉克街的人来说并不便宜。
  每周的学费是十先令,每个月就是两英镑。
  都抵得上半个月房租了,还不包饭费和书本费。
  主要课程教拼写,算术,簿记,速录,校对,电报收发,还能选修法语,德语,西语,都是些现在最为实用的课程。
  一共要上三年,毕业后,学校可以帮忙推荐工作,受众为需要大量女文员的公司和单位。
  原身的祖母丽莎。纳什并不是要白花这份钱。
  她希望,黛莉以后最好是能成为一个体面的打字员或电报员,接收员,再或者秘书。
  能进办公室上班,不必干脏活累活,于丽莎而言就是极为体面的。
  三十年前,祖母丽莎和祖父汉克因为爱尔兰饥荒来到伦敦,在南伦敦的农场挖了三年牛粪。
  或许是她不希望自己的后代还去挖牛粪。
  也或许是盼着,她可以借职务之便,找个月薪几十英镑的丈夫结婚。
  要是能找着,那自家就能一举脱贫,成为中产人家,总算能让她在街坊邻居面前抬起头来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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