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0章 排非?先看看这本日记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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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各位同学,说句公道话。”罗大翔盯著镜头,语速放慢。
  “这段监控確实验证了疲劳审讯的外在表象。按照现行程序法,如果口供被排除,而控方手里又拿不出直接物证……”
  红笔搁在桌面上,没再动。
  “那就是当庭释放。”
  弹幕在一秒內刷满了屏幕。
  “完了?这就完了??”
  “杀人犯要当庭放出来?”
  “法律就是保护坏人的工具唄!”
  “林大强抱著骨灰盒坐在那里,谁看得下去啊!”
  罗大翔揉了揉眉心,嘆了口气。
  ……
  法庭內。
  审判长偏头与左右两位陪审法官低声交换意见。
  李名扬退回被告席,落座时扯了下西装袖口,脊背挺的很直。
  王海鹏的肩膀往下塌了一点。
  “原告方,对被告的排非申请有无异议?”审判长开口。
  陆诚从原告席站起来。
  没拿法典,也没翻文件。右手伸向桌面並排的黑色防爆箱,指纹按在第一只锁扣上。
  咔。
  箱盖打开。
  陆诚抽出一个透明证物袋。袋子里装著一本暗绿色封皮的笔记本,纸页泛黄卷边,右下角被水渍洇过一大片。
  陆诚提著证物袋走向书记员台,递交。
  “审判长,原告方申请提交第一份证据。编號甲-04。”
  审判长接过证物袋查验封条与公证章,点头:“准许。请將內容投屏。”
  书记员打开证物袋,將笔记本平铺在高拍仪镜头下。
  大屏幕切换画面。
  笔记本摊开的那一页,字跡是蓝色墨水的手写体,顶部日期写著:1999年4月22日。
  陆诚面朝审判席,声音压的很沉。
  “审判长、合议庭。这是本案原主办刑警、已退休的张广义同志的办案日记原件。该日记已经人民公安大学笔跡鑑定中心进行司法鑑定,確认系张广义本人亲笔。”
  抬手指向屏幕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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