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2章 三个小时和五天空白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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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李国强,五十六岁,退休前是冀州市局刑侦支队的一个科长。
  二十一年前那桩案子办的时候,他是周正国手下的副队长。
  人不算高,但肩膀宽,走路的架势还残留著老刑警的习惯——步幅匀称,目视前方。
  他在证人席坐下来,背挺得很直,跟前一个抖成筛子的法医截然不同。
  宣誓完毕后,秦知语开口了。
  “李国强,一九九四年八月五號,聂远被你们刑警队抓获归案。对吧?”
  “对。”
  “从八月五號到八月十號,整整五天。”秦知语伸出一只手,五根指头张开。
  “案卷里没有任何一份讯问笔录,没有提审记录,没有律师会见记录,什么都没有。”
  她把手收回去,攥成拳搁在桌面上。
  “一个涉嫌强姦杀人的犯罪嫌疑人,被关在你们刑警队的审讯室里五天五夜,你告诉我——这五天,你们在干什么?”
  李国强的眼神闪了一下。
  很快,就一瞬。
  “那五天全队都在外围走访摸排,跑了周边三个村子,挨家挨户问情况。人手紧张,没有时间对嫌疑人进行正规的口供录入。”
  他的语气很平,语速不快不慢,跟背课文差不多。
  秦知语盯著他:“五天不做笔录?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,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,应当立即进行讯问。立即——你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吗?”
  李国强嘴唇动了动,没出声。
  辩方席位上,高律师举起了右手。
  “审判长,辩方申请就公诉人质询的这一焦点发表意见。”
  审判长看了他一眼:“请讲。”
  高律师站起来,双手撑在桌沿。
  “审判长、合议庭,辩方完全理解公诉人对程序瑕疵的关注。但辩方必须指出——程序上的瑕疵与迟延,在法律性质上不等同於故意隱瞒或恶意偽造。”
  他翻开面前早就准备好的那份三指厚的辩护材料,抽出一页。
  “一九九四年的基层刑警队,全队编制不超过十二人,辖区面积覆盖三个乡镇。在严打期间同时承办多起案件的高压环境下,讯问笔录的製作確实存在滯后的客观可能。”
  他抬起头,目光扫过合议庭三名法官。
  “程序正义固然重要,但实体正义同样不能被程序瑕疵所吞噬。恳请合议庭审慎区分——办案条件不足导致的工作延误,与蓄意枉法裁判之间的本质区別。
  以一份迟到的笔录,去推翻一个经过法定程序生效的死刑判决,於法无据,於理不通。”
  高律师说完,把那页材料放回去,从容落座。
  他的表情很稳。二十多年的出庭经验,让他清楚怎么在规则的缝隙里打太极。
  程序瑕疵不等於实体错误——这句话翻来覆去说了三遍,每一遍换个包装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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