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见知府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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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夏同知道:“当日我亲自收他的草纸,与他在府台大人面前所作文章一字不差,如此还不足以证明这些雄文皆產自他之手吗?”
  赵通判並不想將陈砚大闹考场之事反覆提起,以免牵扯更多。
  只是陈砚想要得案首,他是万万不肯的。
  赵通判便指著陈砚的试帖诗道:“此子文章虽做得不错,然试帖诗写得全无灵气,与他人相比差远了,这府试也是考试帖诗的。”
  大梁府试,最看重的是四书文章,其次是五经经义,再往后才是试帖诗。
  按理说,陈砚的文章已经足够得案首,可赵通判紧抓试帖诗不放,夏同知也没话好说。
  两人爭论到这等地步,就轮到主考王知府做裁决。
  王知府思忖片刻,方才道:“此子便得第二。”
  夏同知暗暗可惜,他拿到陈砚的草纸,率先看了文章,实在是好文章。
  若不是他亲眼所见,不敢想此文竟是一个年仅九岁的幼童所作。
  他当年也是科考出身,到二十五中秀才时所做文章比九岁的陈砚也逊色不少。
  正因如此,他才跟赵通判爭论至此。
  他还是不甘,又站起身对王知府行了拱手礼,道:“府台大人,若此子排名第二,又有谁能排案首?”
  单论文章,陈砚的文章就是最好的。
  王知府笑道:“此子年纪尚小,又能做出大闹考场之事,性子也该磨一磨方能成才。反倒是那高修远年纪轻轻,就写得一手好文章,这案首当之无愧。”
  屋內眾人神情各异,却都静默不语。
  赵通判没料到王知府竟会將高修远点为案首,还有些惊诧。
  不过高七公子能得案首,他也能向高二公子交差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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