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1章 没有办法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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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赵志刚这边忙碌的同时,陈念薇那边也没閒下来。
  只是她的忙碌和赵志刚不一样,赵志刚是打电话找人,她是打电话找律师。
  陈念薇联繫了港城那边的朋友,辗转找到了一个专门做智慧財產权官司的律师。
  律师姓梁,四十多岁,据说在港城业內很有名气,打贏过几起跨国版权纠纷,上过报纸。
  陈念薇把事情的经过详细和他说了一遍。
  周卿云的《山楂树之恋》,版权在他手里,没有授权给任何人,但文化局的王副局长背著作者跟港商签了授权合同,盖了公章,签了字,现在港商拿著合同要拍电影,作者不同意,但不知道该怎么做。
  律师听完,沉默了一会儿,问了一个问题:“你手上有没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版权声明?或者任何有时间戳能证明作者没有授权给文化局的书面文件?”
  陈念薇说:“有。作者本人就在我旁边,他可以作证。”
  律师在电话那头笑了,那笑声里带著一种职业性的无奈。
  “陈小姐,作证是一回事,书面证据是另一回事。在法庭上,法官看的是白纸黑字,不是你跟我说他说。你们內地的情况我不太了解,但在港城,合同就是合同,公章就是公章。你说他没同意,但你没有他不同意的书面文件,对方有政府出具的授权书。你说法官会信谁?”
  陈念薇握著话筒,手指紧了紧。
  “那你的意思是,这个官司打不贏?”
  “我没说打不贏,”律师的声音变得严肃起来。
  “我是说,不好打。你们占理,但对方手里有『武器』。这个武器虽然来路不正,但它是真的,是有公章的,是有签字的。在法庭上,它和合法的文件看起来一模一样。要证明它是无效的,你需要证据,需要时间,还需要……运气。”
  “需要多少钱?”陈念薇问。
  律师报了一个数字。
  陈念薇沉默了。
  那个数字不小,比她预想的要大得多。
  不是拿不出来,但如果砸进去,万一输了,那就是血本无归。
  “而且,”律师又补了一句,“对方手里有政府出具的授权书,在港城法庭上,这份文件有没有法律效力,还要看法官怎么判。港城虽然法律体系独立,但跟內地政府的关係摆在那里。有些法官,不愿意在这种敏感案子上得罪人。”
  陈念薇心里一沉。
  “你的意思是,他们会偏袒对方?”
  “我没这么说。我是说,有这种可能。在法庭上,没有百分之百的事。”
  “那如果打官司,要多久?”
  律师想了想。“少则半年,多则一两年。这种智慧財產权的官司最拖时间了。”
  陈念薇深吸一口气,说了声“我再想想”,掛了电话。
  周卿云在旁边听了,忍不住插话。
  “怎么判?那是我写的书,他们没经过我同意,这还能不认?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?”
  陈念薇掛了电话,看著他,眼神里有些无奈,也有些心疼。
  “律师说了,港城那边的法律体系和咱们不一样。他们认合同,认公章,认签字。咱们手里的证据,是『我没同意』,是嘴上的,是人证。他们手里的证据,是『政府同意了』,是纸上的,是物证。在法庭上,谁贏谁输,不好说。法官也是人,不是神仙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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