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8章 争龙之立威望(3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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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东汉戴就,在郡任主管仓库的佐吏,被刺史告发太守贪污受贿。
  戴就受到囚禁拷打,五种毒刑交替使用。
  刑吏烧烫锲斧,让戴就挟在胳肢窝下面。
  戴就对狱中的士卒说:“可将锲斧烧得滚烫,不要让它冷了。”
  每次要被拷打,戴就就不吃饭。肉被烧焦了掉在地上,他就捡起来吃下去。
  刑吏把戴就罩在船下面躺着,用烧马粪来熏他。
  熏了两天一夜,他们都认为戴就已死,掀开船看他。
  戴就睁开眼睛大骂:“为什么不添火而让火熄掉?”
  刑吏又用火烧地面,用大针刺进他的指甲里,要他用手抓土,指甲全部掉在地上。
  周弘正所以说:“贯高榜笞刺爇,身无完者,戴就熏针并极,困笃不移。”
  招不招和用刑的时间长短,刑法高不高明,有什么关系呢?
  既然改了也没用,还是别改了吧。
  中书舍人盛权是个强硬派:“旧制深峻,一百个里面只有一个不招的。新制宽优,十个里面有九个不招的。三国杜预曾说过‘隐瞒不说的,罪加一等’,就该照着这个方针实行。”
  众人觉得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,挺有道理。
  通直散骑常侍,兼尚书左丞沈洙另辟蹊径,从科学的角度加以论述:“夜晚上刑,缓急容易造成欺瞒,应该配以白天的沙漏计时,才比较妥当。”
  “然而沙漏计时,今古不同,《汉书·律历》,何承天、祖冲之、祖釭之父子的《漏经》早上从关鼓至下鼓,晚上从晡鼓至关鼓,都是十三刻。”
  “春夏秋冬的时间不应该一刀切,前朝旧律在实际运用中,夏至之日上刑十七刻,冬至之日上刑十二刻,考虑了季节变化的因素,这就很科学。”
  “既然这次廷尉觉得前代用刑轻了,囚犯不招。要不就去夜测之昧,从昼漏之明,斟酌今古之间,参会二漏之义,舍秋冬之少刻,从夏日之长晷?”
  “统一就按早晚一次,各上刑十七刻如何?”
  这样夏天的拷问时间没变,冬天多了五刻。冬季反正天黑得早,提早些时候上刑,囚犯也不觉着奇怪。”
  众人纷纷表示反对,觉得还是应该依照范泉的前制,也就是遵循周弘正的意见才对。
  陈顼此时发话了:“沈长史的意见很有道理,你们再好好讨论讨论。”(注3)
  中书通事舍人宗元饶赞道:“沈长史之议,不仅使得四季标准统一,还斟酌做出了改善,就应该这么修改旧制。”
  陈顼表态之后,周弘正竟然改变了自己的想法,表示同意。
  德高望重的周弘正都折服于安成王,其他人还有什么反对意见?
  此事就此通过。
  廷尉卿沈君高、廷尉监沈仲由、尚书左丞沈泌,加上接陈顼回国的周弘正。
  还有附议的宗元饶,他寻转廷尉卿,加通直散骑常侍,兼尚书左丞。
  这几个人演得一场好戏。
  陈顼尊重事实,敢于力排众议,修改旧制的高大形象和崇高威望,在与会的八座丞郎并祭酒孔奂、行事沈洙五舍人的心目中,就此树立了起来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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