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5章 我为自己代言(林母)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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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林欢意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。
  她从小思想大胆,在那个不允许破格的年代,她活得张扬肆意,她爱美,喜欢迪斯科,也隨心做自己喜欢的事。
  最开始林禾外婆是不打算將女儿带出国的,国內虽然形势严峻些,但很安全。
  而女儿如果跟著她在国外,那就是危险了。
  后来发现女儿实在胆大妄为,与其留在国內惹祸,不如跟在她身边。
  出了国,林母彻底是海阔凭鱼跃,天高任鸟飞。
  她有非常出色的语言天赋,而且头脑非常聪明,到国外半年左右就能和同学们日常交流了。
  林禾外婆陪伴女儿的时间並不多,但林母並不抱怨,她清楚知道母亲在做的事情。
  別的女孩子青春期谈恋爱,她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赚钱,正因为见识到国外孩子的生活,才更加心疼自己国家的孩子们太苦了!
  十三岁的林母就有了挣外国人的钱带回国的思想。
  然后,行动派的林母开始实施。
  她去唐人街进货,然后加价卖给同学们,以此获得了第一桶金。
  如此辛苦了一个月,在打算升级生意的时候被红眼病同学举报,黄了。
  林母並没有受到打击,这一个月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,她发现一件东西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时间,可以卖出不同的价格!
  这里的操作,全看人如何在中间运作。
  她又进行新的尝试,在隔壁小区进行小物品收购,然后再拿去唐人街贩卖,或者是从唐人街收购,去找喜欢华夏小商品的白人家庭售卖。
  十几岁的林母,隱隱有了未来大收藏家的雏形。
  等到林禾外婆忙完一阵子后,她赫然发现自家女儿成了二道贩子!
  手里还养了三个小弟!专门给她跑腿!
  林禾外婆气笑了,她的宝贝女儿还知道顾及自己安全,有事让小弟出面呢!
  “你知道你今年才十三岁吗!”
  按照《劳工公约》,十三岁的林禾肯定是不能工作的,即便她是那个小老板也不行。
  到时候她这个母亲要被叫去谈话,严重点监护权方面还要追责。
  在m国,当下这方面卡得非常严格。
  “妈妈不要担心,我是以你的名义做事,作为女儿我只是偶尔帮你传个话,不算工作的。”
  就算调查局来找麻烦,她也有理由脱身!
  林母当然知道入乡隨俗这件事,她在放手去做的前提,就是不能给妈妈带来麻烦!
  瞧著女儿小大人的模样,林禾外婆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,细细询问起女儿搞的小生意。
  结果意外发现,这规模比她想的还大!
  固定员工不光是她见过的这三个小弟,外头还有五个人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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