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1章 就这么轻松的?(二合一,四千月票(2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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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就网络还没普及的年代,给一般的警察都不认识,只当是电工用的。
  但旁边这两位便衣肯定认识……
  三人对视一眼:这是把他们带到盗墓贼的老巢来了?
  大致一扫,林思成:“好地方!”
  范强(老太的小叔子)顿了顿:“哪里好?”
  林思成没说话,只是笑了笑。
  西临滈水,东临潏河,从市里往这来,必须得过那几座桥。
  派人往桥边上一守,有什么风吹草动只需要一个电话。
  关键的是,往南就是终南山,往山里一钻,派部队都找不到。
  但老太太这小叔子,直直的就把自己带了过来?
  心里一动,林思成抱了抱拳:“范杵头,失敬!”
  男人的脸色变了一下,硬生生的扯了扯嘴角:“老板说的是什么?”
  林思成笑了笑,再没说话。
  不诈不知道,之前看走眼了:这笑起来都像死人脸的,竟然还是个头目?
  按以前的传统,一般的盗墓团伙中,组织和提供资金的大老板叫“支锅”,负责找墓和鉴器的二老板叫“掌眼”。
  领人挖墓的叫“腿子”,最底层,挖洞开棺的叫“下苦”。专门打问江湖消息和放哨的叫望风,运货销赃的叫跑街。
  再复杂点,就会有专处理尾货的“杵头”,以及经营黑白两道关系,兼掌刑法的“放卡”。
  就属最后这个最毒:盗墓的没有活刑的说法,只有活种,又叫成地仙。
  说直白点:把犯错的成员活活的埋到墓里……
  老太的老汉,就范强的大哥,就是跑街。
  范强则是专处理尾货的杵头,属于座次排最末的头目。估计能耐也就一般,大多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单干。
  不然不会守在家里,等着客人上门。
  而能耐再不行,座次再次也是头目,想想当初,自己竟然带他去找墓?
  就挺搞笑。
  但所谓阴差阳错,歪打正着。正因为那次找他带路,范杵头才以为自己也是同行,今天才会把自个带到这里来。
  思忖间,范强把他们带进了向东的那座砖房。刚进屋,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迎了上来。
  “老板来了,请坐,上茶!”
  随着喊声,一个相貌普通的女人端着茶壶出了里屋。
  林思成点头,坐下后瞅了瞅。
  矮矮胖胖,满面红光,脖子里有几块淡淡的锈,说明经常下坑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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