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取字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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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志气又不能当饭吃。”
  “唉,你这厮天生这一身的懒散毛病。”刘裕无可奈何。
  萧文寿也没有苛责,“罢了,你且保重自己,这一去,不知多久才能回家一聚,今年你有十九了,不妨先取字。”
  君子始冠,必祝成礼,加冠以厉其心。
  汉魏以来,男子二十岁加冠、取字。
  不过战乱时代,也不必完全照搬古制,十三四岁者成婚大有人在,十五六岁取字者亦有之。
  “请阿母取字。”刘道规行了个礼。
  “你名道规,字道则如何?”
  道规字道则,刘道规本就是一个讲规矩之人,这个字倒也贴切。
  长者赐,不敢辞,寒门没那么多的讲究,有名有字就不错了。
  “谢阿母取字。”
  (本章完)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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