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51章 1个阿马达=4个三峡=7个大型核电站?人造太阳问世!(5 / 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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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比如设立决策委员会,涉及国家能源安全、电网接入標准、应急调度等重大事项,须经委员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,委员会由双方各派三名代表组成,形成制衡。
  如此一来,陈延森保留了经营自主权和日常管理权,而我们也可以在关键问题上拥有发言权。”
  韩锦恆微微頷首,示意李青松继续。
  “第二,技术本地化条款,要求森联能源科技在国內成立核聚变技术研究院,並分阶段转让核心技术。
  但技术转让不是无偿的,可以通过技术入股方式,让研究院持有每座发电站5%的股份。”
  这样既承认了他的技术价值,又確保技术留在了国內,同时还能为国內培养一批专业人才。”
  听到这,韩锦恆摇了摇头,又带著几分期待地语气说道:“这一条,陈延森能答应?
  不可能的!”
  “试试嘛,万一他答应了呢。”
  李青松半开玩笑地说道。
  他看过陈延森发来的合作邮件。
  邮件中提到,森联能源科技採用的是一种能量粒子直接发电系统,彻底绕开了传统核电“烧开水、推汽轮”路线,整体的能量转化效率高出一倍多。
  这种级別的技术,若非陈延森是华人,若非森联集团真正掌控著阿比西尼亚,合作根本无从谈起。
  甚至毫不夸张地说,方案里涉及的设备和技术文件,只要有一样敢擅自流出国门,都够枪毙八百回了。
  “行,那就辛苦你走一趟,亲自去金陵跟他谈。”
  韩锦恆吩咐道。
  “好!”
  李青松爽快应下,接著说道:“第三点,收益分配的阶梯设计,前十年,考虑到森联的巨额投资和技术投入,收益按股权占比分配,他拿大头。
  但十年后,当我们的技术团队成长、国產化率达到一定比例后,再商量一个新的分配比例,具体多少得看国產核聚变发电技术的研发成果,以及电力资源的市场缺口。”
  说白了,如果庐州等离子体研究所有了新突破,森联能源科技就要在利润分成上做出一定让步。
  至於股权问题,李青松直接略过了。
  他很清楚,森联集团在北美的钢铁厂、澳洲的牧场和农场,以及智利的果园,向来都保持著绝对控股地位。
  这意味著,在股权归属上,大概率没有任何谈判空间。
  说了也是白说!
  韩锦恆眼中浮现一抹光亮。
  李青松见大老板满意,又补充道:“第四点,建立优先回购机制。
  如果未来陈延森或其继承人想退出,国內拥有优先回购权,但价格不按市场价简单计算,而是综合技术溢价、战略价值等,由第三方机构评估。”
  他顿了顿又说:“第五点,要把这10座发电站纳入国家能源战略体系,明確其公用事业属性。
  虽为合资企业,但必须接受国家能源局监管,执行国家电价政策,优先保障国內供电需求。”
  韩锦恆听后,沉默半晌,起身在小路上来回走了几遍,然后说道:“那就按你说的这几条跟他谈,但我对最终的结果没有要求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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