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章 《一个士兵》登完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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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桑景云和谭峥泓回去的时候, 时间已经有些晚了。
  路上,谭峥泓絮絮叨叨说个不停:“张先生太过分了!我一直对他恭恭敬敬,他竟然拆我的台!”
  刚才他也在场, 张先生说的话,他听得清清楚楚。
  张先生觉得他比不上桑小姐就算了, 还一副为桑小姐可惜的模样,太可恶了!
  他发誓, 他以后再也不偷他爹的好酒给张先生了!
  谭峥泓虽然在抱怨,但看他的表情, 听他的语气, 就知道他并没有真的生气。
  有些男人自尊心很强, 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友比自己强,好在谭峥泓不是这样的。
  桑景云笑着哄他:“别生气了,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。”
  “那是!”谭峥泓得意地笑起来。
  送桑景云回家的路上, 谭峥泓在一家卤味店门口停了停,买了三只咸水鸭。
  到桑家后, 他将其中一只鸭子给桑家人加餐, 又把剩下的两只咸水鸭给了谭大盛安排到桑家的两个保镖, 并跟这两人拉了一会儿家常。
  桑景云看着谭峥泓三言两语跟保镖拉近关系,让两个保镖对他好感大增,有些敬佩。
  谭峥泓天生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,他身边的人, 都很喜欢他。
  这也是天赋。
  桑景云上辈子虽然不缺钱, 但却是实打实的留守儿童。
  一直没人关心她, 而这,也让她不擅长用行动来关心他人,很难信任别人。
  谭峥泓与她截然不同。
  今天白天, 桑景云一直很忙,也就没写几个字。
  晚上回到卧室里,周围安安静静的,她拿出纸笔,开始写新书。
  写了一千多字,桑景云才停笔,上床睡觉。
  这本新书对她来说,比前面三本都要好写,也因为这样,她打算双开写另一本书。
  这另一本书,桑景云依旧打算写未来。
  不过那本书,写法跟《穿成包身工》截然不同。
  《穿成包身工》这本书,她写的时候会小心一些,尽量不写敏感内容,但另一本书,桑景云打算挑战一下某些人的神经。
  这本书,她会用东兴的笔名来写,名字就叫《俄国未来》
  它不是小说,单纯就是从上帝视角,去写“俄国”的未来。
  桑景云打算上来就搞一波大的,预言一下十月革命,然后就开始写,无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俄国,会是什么样子的。
  她可以写未来世界,也可以将她以前在思想政治课上学到的内容写进去。
  这不是一本小说,而是一本她按照自己曾经的现实所写的“幻想录”。
  这本书,肯定不像《穿成包身工》那样好写,但桑景云还是想写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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