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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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【在解释奴籍归贱之前, 我先给大家解释一下奴籍和贱籍的区别。】
  【大秦初期大致将户籍分为宗室籍、宦籍、普通民籍三种,没有奴籍(奴隶被编入主人户籍)。】
  【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与罪犯,他们被视为主人的财产, 没有自由也没有任何权利, 主人可以在获得官府的批准后将奴隶杀死, 奴隶的后代还是奴隶。】
  【始皇帝时期也没有“贱籍”这种说法, 但无名有实:商人、开客店者、赘婿、后父等。】
  【这些人不允许单独立户、被限制土地使用权、部分职业不许从事、会被优先拉去服徭役等, 但和奴籍不同,他们都不是世袭,也不会被随意剥夺生命。】
  【秦二将这部分人全归入贱籍。】
  【所谓奴籍归贱,就是秦二将奴隶生的孩子列入贱籍。】
  【和贱籍小学毕业就归入民籍的政策结合,可以理解为:】
  【奴隶生的孩子不再是奴隶。】
  大秦的奴隶们不能随意哭笑。
  哪怕眼泪已经蓄满眼眶, 如果正在侍奉主人,就得咬着牙不让眼泪落下来。
  他们要好好活着。
  活到秦二继位的时候,活到看自己的孩子成为秦民、成为华夏儿女的那天。
  圣皇治下, 就连奴隶也不会被遗忘。
  ………
  市籍变贱籍。
  听着变得更难听了, 但商人都不是傻子。
  “贱籍小学毕业就归入民籍”。
  难听就难听,他们也能获取民籍才是最重要的事情!
  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小学毕业,易还是难?
  但就算是难, 也好过没机会成为民籍!
  市籍者, 不仅本人在谪戍之列, 他们的儿子和孙子都在其中。
  虽说不是世袭,那也是影响三代。
  哪里比得上民籍?
  ………
  “奴隶的孩子不再是奴隶, 谁还会让他们有孩子?”
  大秦打下一片新的疆域时, 嬴政就会将许多奴隶免为庶人迁去新的领地。
  他不认为秦二施恩奴隶有错, 只是单纯地看出问题所在。
  嬴云曼当然知道这一点:
  “奴隶也可以不再是奴隶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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