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(5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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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秦吏间商议片刻,纵有极其重视律法之人,也只能选择禀告上官。
  秦法责众,但不能是全国的众。
  像萧何曹参这样的秦吏,那就完全不带管的。
  如果是秦二要禁书,他们或许还得考虑一下仕途。
  这明显就是秦二要放开禁书,他们又怎么会去违逆君上的决定?
  ………
  秦二要打破《挟书律》。
  李斯盘桓片刻,见陛下面色如常,便将打好的腹稿尽数抹去。
  《挟书律》就是他提出的,以禁止儒生以古非今。
  陛下因儒生淳于越主张分封制而怒,故而采纳他的建议。
  但如今秦二不是公子扶苏。
  公主封王都不封地。
  这《挟书律》再无存在的必要。
  虽然李斯有些怅然,但只要想到公主以他有大才保下他的性命,还要以《秦宪》确定大秦以法治国,这点怅然也就随风而散。
  儒学纲常主张“男尊女卑”,公主的性格又像极了陛下。
  儒家自身难保。
  ………
  “这是我楚人宋玉所作的《九辩》,原是表达对楚王的忠诚……”
  和想要自立为王的项羽不同,曾是楚将的项梁对楚国极为怀念。
  项羽不喜读书,无法理解叔父怎会因一句诗潸然泪下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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