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4章 灭宋令,专杀士大夫!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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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其一,內七省十四个万户,海军正红旗一个万户,全部参与这场灭宋之战。
  虽然赵赫西征时,这十四个万户都抽调了一个千人队出去,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,他们已经补足了建制。
  灭宋的正规军,达到了十五万之眾。
  他们原本的防区,交由从外六省调来的色目正黄旗第一万户、色目正蓝旗第一万户、色目镶蓝旗第一万户,色目镶红旗第一万户,共四个万户作为留守的正规军。
  其二,內七省共出府兵十四方,参与这场征宋之战。
  灭宋两年之后,內七省的租税,统一降低一成。
  当初赵朔灭金之后,河北山东的赋税已经从四成降到了三成,灭宋之后再降一成,也就是只有两成了。
  其余內五省的赋税,也將在灭宋之后从四成降为三成。
  这就是赵朔向著天下汉人,放出的再明显不过的信號:吾与尔等共天下!归顺的越早,越有肉吃!
  《灭宋令》的第三部分,重中之重,宣布战爭中以及战后对宋国的处置。
  其一,大军所到之处,望风归降者。保证军民百姓的人身和家宅、浮財之安全。
  若有负隅顽抗者,杀尽城中官员、縉绅之家的男丁,女子贬为奴隶。普通军士十中抽二而杀,
  虽然看起来残酷,但是,相比赵朔灭金乃至於域外征战,可要仁慈多了。
  其二,灭宋之后,统一实行均田制和府兵制,执行北方律法。凡有不遵者,一概男丁斩首,女子贬为奴隶。
  按说这是题中应有之义,但是赵朔特意强调了一下。
  因为,宋朝的制度和赵朔的制度,差距太大了。
  宋国不抑兼併,士大夫们、朝廷官员们通过种种手段,巧取豪夺,兼併了大量的土地,拥有著大量的佃户。
  比如秦檜吧。
  溧水县石白、固城湖中有圩田约十万亩,绵亘八十四里,號永丰圩。起初是官府所有,百姓承佃,后来就成为了秦檜的私田。另外,秦檜在金陵还拥有永寧庄、荆山庄等田產,所有土地加起来在六七十万亩左右。
  即便秦檜死后,“家道中落”,还拥有四五万亩土地。
  还比如“中兴四將”之一的张俊,拥田高达百万亩。
  其他的官员士大夫,虽然规模不如他们俩,但对普通百姓们也绝不会手软,
  粗略统计,南宋沦为佃户的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。
  佃户们面临的问题,不仅是要遭受地主的盘剥,还有最关键的,是和地主在法律地位上的完全不平等。佃户们连性命都无法保证,就更別提妻女的安危了。
  原本北宋时期,地主打死佃户,处罚是发配到邻州。
  这已经是够轻纵的了。
  但到了南宋时期,越发变本加厉,改为发配本州。本州才多远?这种惩罚有什么威力?
  时人记载,佃客因此“人命寢轻,富人敢於专杀”。
  到了四十多年前的宋光宗时期,更不得了,规定佃户没有控告地主的权力。
  之前都“富人敢於专杀”了,现在地主杀死佃户简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,跟捻死一只蚂蚁都差不多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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