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61章 青天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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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张村长眼前一黑,嚇昏死过去。
  刘法曹却依然还在念著他的罪行,”张长仁在大飢之时,乘人之危,他的行为十分恶劣,不得减罪。”
  洛阳令看著昏倒在地上的张长仁,眼里没有半点同情,只有恼怒,这百忙之中还要来擦屁股,在李司徒面前可就减分了,今年的考核也麻烦了。
  “司徒,张长仁趁灾荒之时放高利贷,利息远超官府规定月息六分的上限,且回利为本,百姓无力偿还高利时,他便强牵財物,”
  “论罪为负债强牵財物,对於强牵財物超过正常本息的部份,诸赃为重,准盗论,赃值超五十匹,当处加役流。”
  村长的罪名很多。
  放高利贷也是一条,虽然大唐律法並没有直接针对放高利贷这条,但放高利贷衍生的罪名有两条,一是负债违契不偿,二是负债强牵財物。
  对於放高利贷,朝廷也是有界定的,.
  诸公私以財物出举者,任依私契,官不为理。每月取利,不得过六分。积日虽多,不得过一倍。————又不得回利为本。
  最高月利是六分,利息累加不能过倍,不能复利。
  但是,一般情况下,民间借贷,官府也不怎么管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。
  真正追究的是,在规定的利息里,欠债不还的,民告官究。
  还是就是欠债还不上,债主强行牵取財物,超过了正常本金利息的,若民告,官也究。
  强牵財物准盗论。
  村长放的就是高利贷,什么春借秋还,借一还二还三,早超过月利六分和倍利了,他还搞利滚利。
  还不上就拿田宅牛羊甚至人口抵债,也属於负债强牵財物。
  这些年他放的高利贷可不少,就这几个月,他都兼併村民二百多亩地了。
  村长的罪名好几条,死刑,不能减刑。
  还得抄没家產。
  李逸对这处罚没有什么异议,“先把人收监,查封財產。”
  人送到洛州狱,上报刑部,毕竟是死刑。
  “有一条我特別交待一下,张长仁这些年鱼肉乡里,压榨乡党,要把他侵占百姓的田、宅,都还回去,那些被迫卖给张长仁为奴的,也当放还自由。
  还要適当的给大家一些补偿。”
  就如老张,他家借村长钱治病、办丧事,又借粮,最后家里几十亩地,全被低价抵债,一亩地只能换上一斗粮。
  李逸要求,把老张的债务重新计算,村长多侵占的都发还老张,还要把利息算上。
  基本上老张家的田和牛,都能还给他家。
  其它村民也是如此。
  此话一出,老张扑通一声就向李逸跪下了。
  家中几代人攒下的那几十亩薄田,他没有守住,从没想过还能再拿回来。
  “草民谢过司徒,你是草民再生父母,是青天父母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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