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 无辜惨死女知青(22)(2 / 3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“刚刚那个女知青,我觉得她就是这种情况,所以我不敢随便动手,即便把她留下来,最多也就是住院观察,除非她自己打破平衡,需要急救了,那我才能去急救,不然很容易重蹈覆辙啊!
  就是重蹈你师祖的覆辙……”
  ……
  另一边,公社那。
  丁水回去后,众人一看她的验伤报告,顿时便赶忙让她先坐到一边歇着。
  并且就她的验伤报告正式讨论。
  “死刑吧,杀人放火全了,虽然都是未遂,但性质相当恶劣。而且你们看这个验伤报告,那个赵露赵知青,只能说,现在还活着,未来指不定哪天就突然出事,断气死了。这个医生写的还是挺清楚的,能不能活,得看她的运气。
  即便能够活下来,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也不好说,总之受到的影响很大。
  而且还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。”
  办案机构负责人很果断道。
  但是知青办的负责人,却有不同意见:“话是这么说没错,可毕竟现在没一个人死亡,那个赵露赵知青只能说受了重伤,并没有死,至少现在没有死。
  就这么定为死刑会不会太草率?”
  公社的负责人,也是立刻说道:
  “我的想法是这样的,我们可以设法联系一下那个王魏红的父母,把他们叫过来。如果他们愿意赔偿所有知青的损失,把知青院重新修缮好,然后再给那个赵知青大额赔偿,最起码得让人家安心休养一年半载的赔偿。那样可以留王魏红一条命,让她接受劳动改造。”
  公社并不是很愿意承担富阳大队那的损失,所以自然得从其他地方找补。
  比如让王魏红的父母赔偿。
  “你这太痴心妄想了。”
  “是啊,要真按你说的来赔偿,一个知青起码得赔一百块钱,另外还得加点票券。即便不用票劵,就一个知青一百块,那几十个知青便是数千块钱了。
  再加上给赵知青的补偿,即便不往夸张了要,五六百块钱,总归得要吧。
  另外,重新修缮一下知青院。
  我估摸着还得两三千块钱,毕竟那个知青院挺大的,住着好几十个人,前前后后一加,都快要一万块钱了,王魏红他们家是开银行的?哪来这么多钱!
  有这钱,买十个工作都够了。
  还用得着让她下乡?”
  不算不知道,一算吓一跳,经过知青办负责人的计算解说后,公社负责人立刻就打消了让王魏红父母过来赔偿的想法,然后继续讨论如何处置王魏红。
  至于朱大全,他不重要。
  反正罪责肯定要比王魏红轻很多。
  讨论来讨论去,就连不少知青都觉得,判王魏红死刑有些太残忍了,毕竟谁都没有死,只是损失了些财产而已。
  真的有将其赶尽杀绝的必要吗?
  最后的最后,他们讨论出了一个大多数人都还算满意的结果,那就是劳改三十年。三十年里,除了日常吃喝等必需销之外,剩余富余劳动成果,都折算成钱用于赔偿,赔偿丁水等知青们。
  当然,出于考虑到丁水他们肯定等不了那么长时间,所以由知青办垫付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