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突发性激情犯罪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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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那名组员被问得脑袋嗡嗡响。
  意味着这起案子快被你办成悬案了。
  也意味着我们要倒霉了。
  还能意味什么,净问些废话。
  这些话他也只敢在心里想想,现在这个胖子就等于是他们小组的头儿,眼下没人敢当面顶撞。
  万一人家撂挑子了,自己这些人可就真傻眼了。
  他一个新人不怕,也不用担什么责任,可我们受不了啊。
  所以他也只能摇摇头,表示自己想不出来。
  于大章收起笑容,一脸严肃的说道:
  “意味着这起案子不是突发性激情犯罪。”
  当一个专业名词被说出来时,在场众人立刻想通了其中的关键点。
  如果孔令杰不是凶手,那他就一定是替人顶罪。
  这里有个最关键问题:突发性激情犯罪,是不需要人顶罪的。
  是不是感觉有点绕?
  没关系,那就先说一下什么是突发性激情犯罪。
  说的简单点就是:情绪突然激动,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。
  举个例子:
  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在街上擦肩而过时,双方的肩膀撞了一下。
  “你瞎啊?!”
  “你会说人话不?”
  “哎我艹,你特么……”
  “你跟谁俩呢!”
  拔刀~
  捅捅捅捅捅~
  其中一人倒在血泊中……宝盖加元。
  如果这种犯罪主动去找人顶替,那不纯粹掩耳盗铃么。
  本来你和被害人素不相识、毫无关系,你非得给警方送去一个和你有关系的人。
  是怕警方查不到你吗?
  只要是个有脑子的人都不能这么干。
  所以,能主动找人去顶罪的,极大概率是凶手和被害人有某种难以割舍的关系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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