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 ,电台之星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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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一个孤儿。
  在电台拿着千来块的死工资。
  岂能拒绝得了这等诱惑。
  但不出意外的话,还是出了意外。
  “他提了一个条件。”
  “什么条件?”
  “他创作的所有歌曲的版权归他所有。”
  周剑辉皱眉。
  通常,一首歌曲的版权,歌词的版权归属于词作者,曲子的版权归属于曲作者,编曲的版权归属编曲作者。
  但是如果签约公司,他们会让签订版权转让协议,也就是公司将获得歌曲的版权。
  因为唱片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,就是歌曲的版权,自然要想方设法拿到。
  像沈浪这种无名小卒,基本上只要签约公司,不管是哪一家公司,都是要跟歌曲版权说拜拜的,可以看做是用来置换公司的资源。
  至于沈浪的想法。
  他对于自己在娱乐圈闯出名堂是有信心的。
  凭借穿越后强化的记忆,靠2000年后的那些经典作品,怎么都能在这个神仙打架的年代“屠神证道”。
  但作为一个二十多年后来的人,见多了艺人和公司对簿公堂。
  他不想混到最后要唱自己的歌曲还要去打官司。
  就拿邓子棋来讲。
  红之后被公司摆了一道。
  不但自己创作的那些歌去唱不了,甚至连“邓子棋”这个名字也不能用。
  因小失大,得不偿失。
  不过,沈浪并非打死不签约唱片公司。
  只要条件谈好了,是可以的。
  而他也给出了自己的条件,就看华纳会不会接受了。
  显然是不会接受。
  他视版权如命,华纳又何尝不是。
  (本章完)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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