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3章 公士和奴仆(5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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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一个苏州人的问题,让黄道周听得无语。
  作为苏州府的推官,他现在负责苏州府的司法事务。各县杖刑以上案件,都需要他来审理。
  有关奴仆的案件,是他最为难的地方之一。
  只有身在这个地方,才知道江南主仆矛盾之深。
  黄道周对一些奴仆发达后反过来欺压主人是很反感的,同样认为是乱了纲常。
  但是这种事情毕竟很少见,更多的是一些大户,仗着曾经的主仆关系钳制奴仆,要他们世世代代都做自己的奴隶。
  他就见到过一个守备衣锦还乡,却被主家肆意凌辱的事情。这种情况下若不让对方脱籍,朝廷颜面何存?以后还有谁愿意当官为朝廷效力?
  这让他只能板着脸说道:
  “按《大明律》的条文:若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,杖一百,即放从良。”
  “《大明会典》又规定:其役使奴婢,公侯之家不过二十人,一品不过十二人,二品不过十人,三品不过八人。”
  “你们若是严格遵守律法,黄某在判案时自然会庇护你们。”
  听得方才质问的人,不由目瞪口呆。
  此时他们才认识到,黄道周是一位坚持大明原有礼法、还因此被贬出京的君子。
  但是这两条律法他们如何能遵循?
  像是徐霞客这样没做官也没功名的,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介庶民。
  按《大明律》他就应该无条件释放奴仆从良,还要被杖责一百。
  这显然是不可能的,更别说一些江南大户,拥有数百上千奴仆、甚至有多至万人者——
  大明无论哪一条法律,对此都不允许。
  所以黄道周的要求,他们根本不可能答应。受到法律庇护,也是无从谈起。
  (本章完)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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