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8章 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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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不过方明华很大方的给她让出点位置,既然读者拿来了,就签吧。
  卧槽
  这么齐全。
  竟然在国内发表不久的《秋菊打官司》都有,只是没有那部《雪中悍刀行》。
  毛笔签名?
  很快,方明华进入工作状态,在一本本新书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——自然是汉字。
  额的神呢,全部都是国内老字号产的。
  方明华很是怀疑,这个叫妍丽的混血姑娘,或者她的母亲是不是本身就是书法爱好者,写的一手好毛笔字?
  还好,自己苦练过,否则今天真的替国家丢丑了!
  方明华也不客气,拿起毛笔,沾上墨汁,在书的扉页签上自己的名字,想了想又写了一句。
  “生为中国人,不做亡国奴”
  这是《闯关东》里的一句话。
  姑娘开开心心的走了。
  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。
  还好,姑娘带走了自己的毛笔和墨。否则后面的读者要求也用毛笔那就麻烦了。
  签名从下午两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半,整整两个小时写的方明华胳膊酸疼。
  这钱也不容易挣啊
  当天晚上9点,方明华就要离开坐飞机飞往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,埃文斯自然相陪。
  艾米丽没有去。
  她有自己的工作,飞往加拿大的温哥华,参加当地举行的一个文学研讨会,两人在酒店就此此告别。
  “艾米丽,欢迎你来中国,一定要来西京,我和我媳妇一定会热情招待你,我带你去爬大雁塔看兵马俑。”
  方明华发出邀请。
  “有机会我一定要来的。”艾米丽说道。
  “那行,我走了,再见!”方明华说道。
  “等等。”姑娘说着,又跑回自己的房间,没过两分钟又过来,手里竟然拿着笔墨和几张宣纸。
  “你这从哪里来的?”方明华感到惊讶。
  “我在唐人街一家商店买的,你也给我写一幅字吧,做当留念。”
  “写什么?”
  “就写这句!”
  艾米丽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书,竟然是汉字版本《唐诗三百首》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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