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5.第165章 《交通规则》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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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判官虽意外,但也轻松了,这件案子知州大人很重视,这种结果,已经是最拿得出手的结果了。
  这么多原告本就是闲的没事干,跟着陈家人进城凑热闹的。
  也没人叫他们跟着,谁也不该负责他们的药费和丧葬费。
  咦?
  丧葬费?
  这词用的很贴切嘛!以后就这么用。
  他与知县调查了三天,为没有被告发愁,为怎么赔偿原告发愁。
  他们都看出王麻子有所隐瞒,但在问到蒙面人的时候,王麻子的眼神毫不闪躲,应该确实不认识蒙面人。
  蒙面人既然蒙了面,必定是不会让人认出来,问出一些特征也是大海捞针,这件案子就会成为悬案,他和知县都会因这件案子影响政绩。
  所以,他与知县默契的不去认真逼迫王麻子说出蒙面人的特征。但这件案子该怎么审?众目睽睽之下如何结案?都是让人头疼之事。
  他与知县熬了两个通宵也想不出两全其美之法。
  没料到今早,知县就笑眯眯的说此案由他主审,自己旁听就行了。
  他自然是愿意把烫手山芋丢出去的。
  案件审理过程与他和知县推演的一样一样的,他都替知县发愁了。
  谁料知县突然来个峰回路转,把原告给判了。
  判得好!一群没事找事的玩意儿,把他累了三天,担忧了三天两夜。
  知县丢出十个白头签,“所有原告杖十!”
  白头签,一签一板,被打过的人行走自如,身体伤害不大,主要起警告作用。
  在啪啪啪的打板子声中,知县继续审陈乃发,“陈乃发,你做这个被告,可有冤屈?”
  陈乃发匐地,“大人英明!”
  “被告陈乃发!”
  知县丢出一绿头签,“判杖刑二十,收监等待宣判。”
  陈乃发想喊冤,但他不敢,这么多原告都被打了,他一个被告还敢反抗吗?
  “令!”
  判完陈乃发,知县大声宣读他连夜‘拟’出的《交通规则》:
  “从今日起,所有车辆和行人,全部靠右行;行人走两边的人行道,车辆走中间的车道。
  人行道与车道之间会用栅栏隔开,有故意毁坏者,罚银千两!
  过路口,要看交通衙役手中旗帜通行,红旗停,绿旗行。
  所有车辆禁止超载,超载货物,卸下充公。
  超载人员,每超一人罚银一两。罚银之后,超载人必须步行,若再坐回车上,被抓住后罚银二两,以此类推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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