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0章 先定日本,再定高丽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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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此时最大的两税,被乐和改成,每年只交一次——从得到土地开始(包括官府分的,也包括自己开荒的),第一年只交其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乘以一成均产粮食,第二年交其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乘以两成均产粮食,从第三年开始,每年都交其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乘以三成均产粮食。
  与此同时,乐和在箕地南方实施了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资源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车辆购置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契税、烟叶税、关税、船舶吨税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十九种税,并且对这十九种税制做了详细的注解。
  乐和所制定的税制,也可以说是江鸿飞君臣所制定的税制,对流转额征税、对所得额征税、对资源征税、对财产征税、对行为征税,极为灵活,又极为巧妙,就以印花税为例,征税范围极为广泛,人们还自觉上交。
  更别提,江鸿飞君臣弄出来的这套税制,在大幅度削减农民和穷苦人的负担的同时,税收还比以前多出了一倍,而这还只是目前发展之初阶段收到的,在可以预见的未来,收上来的一定会更多。
  而税收的主要主体(商人富户),也不觉得难以接受,并且也都在积极维护这套税制。
  为什么?
  因为江鸿飞不同于以往的统治者,他大力鼓励通商,并解除了几千年以来加在商人身上的沉重枷锁。
  此前,商人的地位是非常低的。
  社会普遍存在四个阶层,即士、农、工、商。
  士大夫、官员、举人、读书人等士人的地位最高,其次是农民和地主,然后是手工业者、工匠,最后才是商人。
  商人备受歧视。
  歧视到什么程度?
  秦始皇“上农除末,黔首是富”,意思是“崇尚农业,黜除工商,百姓由此富足”,然后又“徙天下豪富十二万户于咸阳”对豪富进行监视看管。
  到了秦二世,更是荒唐:他将九类政治地位最低的人谪戍岭南,其中四类人与商人紧密相关,即:本人是商人、曾经是商人、祖父母是商人,父母是商人。也就是说,一旦曾经做过商人,三代子孙一律流放。
  汉代之后到宋代之前,统治者对待商人的态度和套路,大多是同一路数,总是逃不出几个词汇:抑制、打击、抹黑、羞辱。其手法五花八门,有的实在是匪夷所思。如晋代,法律这样规定,做买卖的人,额头要裹上白毛巾,并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白毛巾上,脚上穿的鞋子,必须得一脚穿白鞋,另一脚穿黑鞋。前秦苻坚则下令商人不得穿金银锦绣,违者砍头。北魏法律规定商人永世不得做官。隋唐时代,也规定商人或商人的儿子不得参加科考。
  (汉朝曾有过“捐官”一说,实际却是“买官”。但能买官的人,大多都是士族和那些耕读人家,没有商人的事。)
  宋朝稍微好些,商人受歧视的程度比之前低不少,不过也不是说全无歧视。
  总之,此前商人备受歧视,也没有任何保障,一旦国家缺钱,就开始用各种理由抄一波家。
  而在江鸿飞建立的大元帝国这里,不仅出台了不少鼓励通商的政策,还将对商人的歧视全都废除了——只要商人缴纳政府规定的赋税,他们就享有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。
  大元帝国对商业的大力支持,直接导致箕地南方变得空前的繁华。
  这也使得箕地南方的人,生活迅速变得好了起来。
  而妙清控制的高丽王朝的北方地区,可以说是一贫如洗,民众大多吃不饱、穿不暖,说其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都不为过,以至于其民甚至甘愿冒九死一生之险逃去箕地南方。
  妙清等人为防止其治下之民逃走,设置了种种酷刑、种种连坐。
  可是一点用都没有。
  过了最初的热血和民族大义的洗脑过后,箕地北方起义不断,哪怕妙清不停的血腥镇压。
  长此以往下去,都不用大元军攻打,其国也必亡。
  总之,高丽北方,如今已经彻底被大元帝国给拖垮了,经济萧条,民众怨声载道。
  这就是江鸿飞君臣要的效果。
  恰在这时,大元帝国消灭了日本,从日本调来了数十万大军。
  孙安和史文恭终于等来了兵强马壮,他们立即率军向着高丽西京挺进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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